某食品類商標申請人在2025年底提交了圖形+文字組合商標注冊申請,但在2026年初收到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商標駁回通知書》,理由是該標志與在先注冊的某品牌高度近似。面對突如其來的駁回,申請人并未放棄,而是迅速啟動復審程序,并通過補充使用證據、調整商品類別范圍等方式,在復審階段成功扭轉局面。這一案例反映出當前中國商標注冊環境日趨嚴格,也凸顯出駁回復審環節的重要性與復雜性。
隨著商標申請量持續高位運行,2026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商標近似性、顯著性及惡意注冊行為的審查尺度明顯收緊。數據顯示,近三年商標初審駁回率維持在35%以上,其中因與在先權利沖突被駁回的比例超過六成。在此背景下,申請人若僅依賴形式化提交材料,往往難以在復審中獲得有利結果。復審并非簡單重復申請過程,而是需要系統梳理駁回理由、精準定位法律依據,并輔以充分的事實支撐。例如,在涉及圖形商標近似的案件中,單純強調“設計不同”已不足以說服審查員,必須結合市場實際使用情況、消費者認知差異等維度展開論證。
從實務操作角度看,駁回復審的成功與否,關鍵在于能否有效回應審查意見中的具體缺陷。常見的駁回情形包括:與在先商標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缺乏顯著特征;含有禁用或誤導性內容;以及涉嫌搶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針對不同類型的問題,應對策略存在顯著差異。以缺乏顯著性為例,若商標本身為通用名稱或描述性詞匯,申請人需提供大量長期、廣泛、真實的使用證據,證明該標志已通過使用獲得“第二含義”,從而具備識別商品來源的功能。而在處理近似性爭議時,則需細致比對兩商標在音、形、義方面的區別,并結合指定商品的消費群體、銷售渠道等因素說明不會導致混淆誤認。
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商標評審實踐呈現出若干新動向。一方面,電子化證據提交系統全面優化,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提出更高要求,模糊截圖、未公證的網頁打印件等材料不再被輕易采信;另一方面,評審部門更注重個案實質公平,對中小企業因不熟悉規則而出現的非惡意瑕疵給予一定容忍空間。但這種“寬容”并非無底線,申請人仍需在法定期限內(收到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及時啟動復審,并確保復審理由書邏輯嚴密、論據充分。一個值得借鑒的做法是,在復審前進行模擬審查評估,預判可能的質疑點,并提前準備反駁材料。此外,合理利用分割申請、部分放棄商品項目等程序工具,也能有效提升整體注冊成功率。面對日益復雜的商標確權環境,專業代理機構的介入往往能顯著提高復審效率與勝算,尤其在涉及多類別、跨行業或涉外因素的案件中,經驗判斷的價值不可替代。
- 2026年商標初審駁回率持續處于35%以上的高位水平,復審成為重要救濟途徑
- 駁回原因主要集中在與在先商標近似、缺乏顯著性、違反禁用條款及涉嫌惡意搶注四類
- 復審成功的關鍵在于針對性回應審查意見,而非簡單重復原申請內容
- 圖形或文字近似判斷需結合音、形、義及商品/服務關聯度進行多維分析
- 缺乏顯著性的商標可通過提供長期、真實、廣泛的使用證據證明已獲得“第二含義”
- 電子化證據提交要求提高,未經公證或來源不明的材料易被排除
- 合理運用分割申請、刪減商品項目等程序策略可提升整體注冊可行性
- 專業代理在復雜案件中能有效提升復審文書質量與應對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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