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主營健康食品的企業在2023年提交了圖形商標注冊申請,因被認為與某已注冊商標近似而被初審駁回。企業隨即委托代理機構提起復審,強調兩者在構圖細節、使用場景及消費群體上的顯著差異,并附上市場調研報告和實際使用證據。然而,2024年底收到的復審決定仍維持駁回。面對這一結果,企業一度陷入停滯,不知是否還有其他法律途徑可循。類似情形在商標注冊實踐中并不罕見,尤其在競爭激烈的品類中,復審被駁回已成為不少申請人必須直面的現實問題。

商標復審被駁回并不意味著權利主張徹底終結。根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申請人仍可依法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程序屬于司法救濟階段,由法院對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審查決定進行合法性與合理性審查。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相關司法實踐顯示,部分案件在訴訟階段因新證據提交或法律適用爭議獲得改判。例如,某文化創意公司在其商標復審被駁回后,在行政訴訟中補充了大量線上銷售數據、用戶評論截圖及第三方平臺收錄證明,用以佐證商標已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法院最終認定原復審決定未充分考量實際使用情況,判決撤銷原決定并責令重新作出裁定。此類案例說明,訴訟階段仍是扭轉局面的關鍵機會窗口。

除司法訴訟外,申請人還可從多個維度重新規劃商標策略。一方面,可對原商標進行微調后重新申請,避免與引證商標構成近似;另一方面,若引證商標存在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情形,可同步提起“撤三”申請,清除障礙后再推進自身注冊。此外,部分申請人忽視了國際注冊路徑的可行性——通過馬德里體系指定其他國家或地區,即便在中國受阻,也可先在海外市場建立品牌資產,待條件成熟再回歸國內布局。這些策略并非理論空談,而是基于近年大量實務操作驗證的有效路徑。尤其在2025年商標審查趨嚴的背景下,靈活組合多種手段成為提高成功率的必要選擇。

面對復審被駁回的困境,申請人需冷靜評估自身資源與目標,制定分階段應對計劃。盲目重復申請或放棄維權均非理性選擇。專業代理機構的作用在此階段尤為關鍵,其不僅熟悉審查標準動態,還能精準判斷訴訟勝訴概率、證據補強方向及替代方案可行性。更重要的是,整個過程需嚴格把控時間節點,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為收到復審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逾期將喪失司法救濟權利。商標確權之路本就充滿變數,但每一次程序節點都是重新組織證據、調整策略的契機。真正的品牌保護,始于注冊,成于堅持。

  • 商標復審被駁回后,仍可依法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尋求司法救濟
  • 行政訴訟階段允許提交新證據,尤其是證明商標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的材料
  • 可對原商標進行合理修改后重新提交注冊申請,規避近似風險
  • 針對引證商標提出“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撤三),清除注冊障礙
  • 考慮通過馬德里國際注冊體系先行布局海外市場,積累品牌影響力
  • 委托具備訴訟經驗的專業代理機構,提升程序應對的專業性與效率
  • 嚴格遵守行政訴訟30日的法定起訴期限,避免程序權利喪失
  • 結合企業實際經營需求,制定短期應急與長期品牌建設相結合的綜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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