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2024年發布的數據顯示,全年商標駁回案件中,因“與在先商標構成近似”原因占比超過68%。這一數據延續至2025年,成為申請人遭遇駁回的最常見情形。面對此類駁回通知,不少企業或個體經營者會猶豫:是否值得投入時間與成本提起復審?商標因近似被駁回后,復審的成功率究竟處于什么水平?本文將從審查邏輯、證據構建、實務策略等維度,結合真實場景,系統解答這一問題。
商標近似駁回并非終局性結論,而是行政審查中的初步判斷。復審程序的核心在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證明: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整體外觀、讀音、含義或指定商品/服務上存在實質性區別,不會導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2025年審查實踐中,評審機構對“混淆可能性”的認定趨于精細化,不再僅依賴字面比對。例如,某公司申請注冊“云途智行”用于第9類智能駕駛軟件,初審階段因與在先商標“云圖智行”構成近似被駁回。該公司在復審中提交了二者在字體設計、行業應用場景、目標用戶群體等方面的差異說明,并附上市場調研報告,最終獲得核準注冊。該案例表明,即使文字部分存在部分重合,只要能有效論證實際使用中的區分度,復審仍具可行性。
決定復審成功率的關鍵因素并非單一,而是多維度交織的結果。申請人需系統評估以下要點:第一,引證商標的權利狀態是否穩定,如是否已連續三年未使用(可同步提起撤三);第二,申請商標是否已投入實際使用并積累一定商譽;第三,兩商標在商品/服務類別上的關聯程度是否被高估;第四,是否存在共存協議或引證商標權利人出具的同意書;第五,申請商標是否具有顯著的獨創性設計元素;第六,地域市場是否存在實際共存且無混淆投訴的記錄;第七,復審理由是否緊扣《商標審查審理指南》中的具體條款;第八,證據材料是否形成完整邏輯鏈,而非零散堆砌。上述任一環節的強化,都可能扭轉初審結論。
需要清醒認識到,并非所有近似駁回都適合復審。若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核心識別部分高度重合,且指定商品完全相同,復審成功率通常低于15%。反之,若存在商品跨類、消費者注意力較高、或引證商標本身顯著性較弱等情況,成功率可提升至40%以上。2025年,隨著商標審查智能化程度提高,系統自動比對的覆蓋范圍更廣,但人工評審對“市場實際”的考量權重也在增加。這意味著,申請人若能在復審中提供真實、有效的使用證據和市場反饋,將顯著提升勝算。對于中小企業而言,與其盲目提交復審,不如在申請前進行更全面的檢索與風險評估,或在駁回后委托專業代理機構進行可行性研判,避免無效投入。商標確權之路雖有挑戰,但理性策略與扎實證據始終是突破近似障礙的關鍵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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