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注冊過程中,不少申請人滿懷期待提交申請后,卻意外收到“商標實質審查被駁回”的通知。這一結果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尤其對初次申請者而言,甚至可能誤以為注冊之路就此終結。然而,事實并非如此。2025年,隨著商標審查標準日益精細化和數據庫檢索技術的提升,駁回率雖有所上升,但通過科學分析與專業應對,仍有較大機會實現權利確權。本文將結合實際案例與審查實踐,系統梳理駁回原因并提供可操作的解決方案。

商標實質審查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申請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全面評估階段,重點審查其是否具備顯著性、是否與在先商標構成沖突、是否含有禁用或限制使用內容等。根據近年數據,2025年第一季度商標注冊申請量持續高位運行,而實質審查階段的駁回比例已接近40%。其中,因“與在先商標近似”和“缺乏顯著特征”成為兩大主要駁回理由。例如,某科技初創企業在2024年底申請了一個包含通用詞匯“云智”的文字商標,用于第9類軟件服務。盡管該詞組合具有一定創意,但審查員指出,“云”和“智”均為行業高頻描述性詞匯,整體未形成區別于同業的顯著識別特征,因此依據《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予以駁回。這一案例反映出,即便申請人主觀認為商標具有獨特性,若未充分評估詞匯的公共屬性與行業慣例,仍難逃駁回命運。

面對駁回決定,申請人并非束手無策。關鍵在于精準識別駁回類型并采取針對性措施。以下八點概括了當前實務中常見的駁回情形及應對思路:

  • 1. 商標與在先注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且指定商品/服務類別相同或類似——可通過比對音、形、義及整體視覺效果,論證不構成混淆可能性。
  • 2. 商標僅由商品通用名稱、圖形或型號組成,缺乏顯著性——可補充提交使用證據,證明通過長期使用已獲得“第二含義”。
  • 3. 商標含有縣級以上行政區劃地名,且易使公眾誤認產地——除非能證明該地名具有其他非地理含義或已獲授權,否則難以克服。
  • 4. 商標帶有民族歧視性、欺騙性或不良影響內容——此類駁回通常不可逆轉,建議重新設計商標。
  • 5. 申請商標為純外文詞匯,但中文含義屬于禁用或缺乏顯著性范疇——需提供翻譯及語境說明,必要時調整申請策略。
  • 6. 商標圖樣過于簡單(如單個字母、普通幾何圖形),無法起到識別作用——可考慮增加設計元素或組合其他顯著部分重新申請。
  • 7. 在先權利沖突(如著作權、姓名權、企業字號)——需取得權利人同意或證明無實際沖突。
  • 8. 審查員對商品/服務項目理解偏差導致誤判近似——可通過專業意見書澄清分類細節,爭取復審改判。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駁回都適合復審。2025年實踐中,某餐飲品牌曾申請一個包含“老灶”二字的商標,用于火鍋類服務。審查員認為“老灶”系行業通用術語,缺乏顯著性。該企業最初堅持復審,但未提交任何使用證據,最終復審失敗。后來,他們調整策略,在新申請中加入獨特圖形元素,并同步開展市場推廣,半年后以新商標成功注冊。這一案例說明,理性評估駁回性質、及時調整申請方案,有時比執著于復審更高效。此外,隨著AI輔助審查系統的普及,形式化、模板化的復審理由越來越難獲得支持,申請人需提供更具說服力的事實依據和法律論證。建議在收到駁回通知后15日內咨詢專業代理機構,制定個性化應對方案,避免錯過15日的復審期限。未來,隨著商標審查透明度提升和電子化流程優化,申請人若能在申請前做好充分檢索與風險評估,將顯著降低被駁回概率,真正實現品牌保護的前置化與精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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