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商標注冊實踐中,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越來越多的服務類商標申請在實質審查階段遭遇“部分駁回”——即部分服務項目被核準,而其余項目因近似、缺乏顯著性或違反禁用條款等原因被駁回。面對此類結果,不少申請人并未選擇放棄,而是積極提起復審。這背后究竟隱藏著怎樣的考量?是出于品牌戰略的堅持,還是對審查標準誤判的糾正?本文將從實務角度出發,系統解析服務商標部分駁回后要求復審的真實動因。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2025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對服務商標的審查日趨精細化,尤其在第35類(廣告銷售)、第41類(教育娛樂)、第42類(科技服務)等高頻申請類別中,因服務內容描述模糊、與在先商標服務項目交叉重疊而被部分駁回的情況顯著增加。例如,某互聯網教育平臺“智學云”于2024年底申請注冊第41類商標,涵蓋“在線教育、教育信息、組織教育競賽”等10項服務,但審查員僅核準“組織教育競賽”一項,其余9項因與已注冊商標“智學通”在“在線教育”等服務上構成類似而被駁回。該企業若放棄復審,將無法在其核心業務“在線課程平臺”上使用注冊商標,直接影響融資估值與平臺合規運營。因此,復審并非形式主義,而是維系商業閉環的關鍵一步。

進一步分析,服務商標部分駁回后的復審決策,往往基于多重現實因素的權衡。一方面,2025年《商標審查審理指南》雖強調“按群組劃分服務類似關系”,但在實際操作中,審查員對新興服務業態(如AI客服、虛擬活動策劃、碳中和服務咨詢等)的理解仍存在滯后性,導致機械套用舊有類似群組標準,誤判服務不類似。另一方面,企業品牌布局具有長期性,即便當前未開展某項服務,也可能為未來業務預留商標權利。若因部分駁回而放棄,可能被競爭對手搶注,造成戰略被動。此外,部分駁回通知書中引用的引證商標本身存在連續三年未使用的情況,申請人通過復審程序可同步啟動撤三程序,實現“復審+撤三”組合策略,提高成功率。

綜上所述,服務商標部分駁回后選擇復審,絕非盲目對抗審查結果,而是基于商業現實、法律空間與審查動態的理性決策。2025年的商標生態要求申請人具備更強的專業判斷力與策略意識。未來,隨著服務經濟形態持續演化,商標審查標準亦需動態調適。對于企業而言,唯有深入理解駁回背后的邏輯,才能在復審中精準發力,真正守護品牌資產。

  • 2025年服務商標部分駁回率在第35、41、42類顯著上升,反映審查趨嚴與業態復雜化雙重影響。
  • 部分駁回常因審查員對新興服務項目理解不足,機械適用類似群組規則所致。
  • 核心業務依賴被駁回服務項目時,復審成為維持商業運營合法性的必要手段。
  • 企業品牌戰略需為未來業務預留商標權利,放棄復審可能導致布局缺口。
  • 引證商標存在未使用情形,復審可與“撤三”程序聯動,提升整體勝率。
  • 部分駁回通知書中的引證商標可能已進入無效或撤銷程序,復審可爭取時間窗口。
  • 2025年商標評審實踐更注重個案事實與服務實際使用場景,非絕對依賴分類表。
  • 專業代理機構在復審理由書中對服務差異性的論證,直接影響評審員判斷。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
本文鏈接:http://www.uekitaka-mc.com/article/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