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隨著商標申請量持續攀升,審查標準日趨嚴格,越來越多的企業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后遭遇駁回。面對這一現實困境,不少申請人誤以為“被駁回即宣告失敗”,卻忽略了法律賦予的重要救濟途徑——商標復議。那么,當一份滿懷期待的商標申請被官方駁回時,企業究竟該如何有效利用復議程序扭轉局面?這不僅關乎品牌資產的確立,更直接影響市場布局與商業競爭。

商標復議,即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商標駁回決定不服時,依法向其下屬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請求的程序。該程序并非形式主義,而是具備實質性審查功能的關鍵環節。根據近年數據,約30%的駁回復議案件最終獲得部分或全部支持,尤其在涉及近似判斷、顯著性認定或證據補充等情形下,復議成功率顯著高于初審階段。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審查實踐中,對“商品/服務項目描述模糊”“缺乏使用意圖證明”等問題的駁回比例明顯上升,這也促使復議策略必須更加精細化和證據導向化。

以某科技初創企業為例,其于2024年底申請注冊一個包含“智聯”字樣的商標用于人工智能軟件服務。初審階段因與某在先商標在文字構成上存在部分重合而被駁回。該企業并未放棄,而是在專業代理協助下,系統梳理了自身產品功能、用戶界面截圖、上線時間線及市場推廣記錄,并重點論證了目標商標與引證商標在整體含義、呼叫方式及消費群體上的顯著差異。同時,他們還提交了引證商標權利人長期未實際使用的證據,主張其可能構成“撤三”對象。最終,商標評審委員會采納了相關論點,在2025年初裁定準予初步審定。這一案例凸顯了復議過程中“差異化論證+使用證據+程序聯動”的綜合策略價值。

為幫助企業在商標復議中提升勝算,以下八點實務建議值得重點關注:

  • 1. 嚴格把握15日法定期限:自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必須提交復議申請,逾期將喪失救濟權利,且不可延期。
  • 2. 精準識別駁回理由類型:區分是因絕對理由(如缺乏顯著性、違反禁用條款)還是相對理由(如與在先商標沖突)被駁,二者應對策略截然不同。
  • 3. 補充提交使用證據:即使初審未要求,復議階段可主動提供商標在申請日前后的實際使用材料,包括銷售合同、廣告投放、媒體報道等,以證明其已通過使用獲得顯著性。
  • 4. 合理運用共存協議:若引證商標權利人愿意簽署共存同意書,可作為重要佐證提交,但需注意協議內容需真實、合法且不損害公共利益。
  • 5. 避免簡單重復初審材料:復議不是初審的翻版,必須針對駁回理由進行針對性反駁,而非堆砌原始申請文件。
  • 6. 關注引證商標狀態變化:若引證商標在復議期間因連續三年未使用被撤銷,或權利人注銷、放棄權利,應及時向評審委通報并申請中止審理。
  • 7. 謹慎處理圖形商標比對:對于圖形商標,應從構圖要素、設計風格、視覺重心等維度進行專業分析,避免僅憑主觀感受判斷近似。
  • 8. 考慮后續訴訟銜接:若復議仍被維持駁回,可在30日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此復議階段的證據組織需兼顧訴訟需求,確保邏輯閉環。

綜上所述,商標復議絕非走過場的程序,而是品牌確權鏈條中承前啟后的關鍵一環。在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日益精細化的背景下,企業唯有摒棄“重申請、輕救濟”的慣性思維,主動構建“申請—監測—復議—訴訟”的全周期商標管理機制,方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筑牢品牌護城河。未來,隨著AI輔助審查系統的普及與審查標準的動態調整,商標復議的專業門檻將進一步提高,提前布局、專業應對將成為企業知識產權戰略不可或缺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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