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醫療器械領域的發明專利在2024年被競爭對手提起無效宣告請求,理由是該專利缺乏創造性。專利權人起初認為其技術方案具有明顯創新性,未予重視,結果在口頭審理階段因證據準備不足而敗訴。這一案例并非孤例——國家知識產權局2024年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年專利無效宣告請求案件超過6800件,其中約42%的涉案專利最終被全部或部分宣告無效。面對如此高風險的程序,權利人和請求人如何在2025年有效應對專利復審無效程序中的關鍵環節?
專利復審無效程序作為行政確權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對已授權專利的法律效力進行重新審查。該程序由專利復審委員會(現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主導,既可由利害關系人主動發起,也可在侵權訴訟中作為被告的抗辯手段。實踐中,程序啟動門檻較低,但勝敗往往取決于技術細節的精準把握與法律邏輯的嚴密構建。尤其在2025年,隨著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前沿技術領域專利密集度提升,無效理由從傳統的“新穎性”“創造性”擴展至“說明書公開不充分”“權利要求不清楚”等更復雜的法條適用,對參與方的專業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以某新能源電池材料專利無效案為例,請求人并未直接攻擊技術方案本身,而是聚焦于原始申請文件中實驗數據的缺失。該專利聲稱其正極材料在循環壽命方面顯著優于現有技術,但說明書中僅提供定性描述,未附具體測試條件與對比數據。復審部門據此認定“無法驗證技術效果”,最終以不符合《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為由宣告專利無效。這一判例凸顯出:在技術高度復雜的領域,形式要件的瑕疵可能成為致命弱點。不同于傳統機械或電子領域側重結構比對,新材料、新方法類專利更易因支持不足或公開不充分被擊穿。
應對專利復審無效程序,需從多維度構建防御或進攻體系。以下八點實務要點值得重點關注:
- 精準識別無效理由的核心爭議點,避免泛泛而談。例如,針對“創造性”質疑,應聚焦最接近的現有技術與區別特征的技術啟示,而非羅列所有對比文件。
- 證據鏈的完整性至關重要。提交的公知常識證據(如教科書、行業標準)需與技術問題直接關聯,外文證據須附規范中文譯文并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 權利要求解釋應結合說明書整體內容,避免孤立解讀。2025年審查實踐中,對功能性限定的解釋趨于嚴格,過度寬泛的解釋易導致保護范圍不穩定。
- 口頭審理前的模擬演練不可或缺。包括技術專家、代理人、企業研發人員在內的團隊需統一口徑,預判對方可能提出的突襲性論點。
- 善用程序權利,如請求延期、補充證據或修改權利要求。但需注意,2025年《專利審查指南》進一步限制了無效程序中權利要求的修改方式,僅允許刪除、合并或進一步限定。
- 關注關聯訴訟的協同策略。若無效程序與侵權訴訟并行,法院可能中止審理,此時無效結果將直接影響訴訟走向,需統籌安排時間節奏。
- 技術比對表的制作應清晰標注每一技術特征的來源,避免籠統表述。圖表化呈現有助于審查員快速理解復雜技術方案。
- 重視程序時限管理。從收到受理通知書到提交意見陳述、參加口審,各節點均有嚴格期限,逾期可能導致視為撤回或不利推定。
專利復審無效程序既是挑戰,也是優化專利資產質量的契機。對于權利人而言,一次成功的無效抗辯不僅能鞏固市場獨占地位,還可提升后續許可談判的籌碼;對于請求人,則可能掃清技術壁壘或降低侵權風險。2025年,隨著專利審查標準持續趨嚴與司法實踐日益精細化,各方更需摒棄“走過場”心態,將技術事實、法律邏輯與程序規則深度融合。未來,隨著AI輔助檢索與智能比對工具的應用普及,無效程序的效率或將進一步提升,但人的專業判斷仍是決定成敗的關鍵變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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