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數據顯示,全年專利申請總量突破200萬件,其中發明專利占比超過40%。與此同時,發明專利的駁回率維持在35%左右,意味著每年有數十萬件申請未能一次性通過審查。面對駁回決定,申請人是否只能接受結果?實際上,專利法賦予了申請人通過復審程序爭取權利的機會。但現實中,不少申請人因對復審機制理解不足,錯失了扭轉局面的關鍵窗口。

專利駁回后的復審并非簡單的“申訴”,而是一套具有明確法律框架和程序要求的行政救濟路徑。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復審請求。這一期限不可延長,且需提交充分的理由和修改文件。實踐中,部分申請人僅重復原申請內容,未針對審查意見進行實質性回應,導致復審請求被直接維持駁回。有效的復審應聚焦于審查員指出的缺陷,如新穎性、創造性或說明書公開不充分等問題,提供技術論證、對比文件分析或權利要求修改方案。

某公司于2024年提交了一項涉及智能溫控算法的發明專利申請。審查員以缺乏創造性為由駁回,認為其技術方案是現有技術的簡單組合。該公司在復審階段并未簡單爭辯,而是重新梳理了技術效果數據,并引入第三方測試報告,證明該算法在能耗降低和響應速度方面產生了“預料不到的技術效果”。同時,對權利要求進行了限縮性修改,將原較寬泛的參數范圍調整為具體實施例中的數值區間。復審合議組最終認可了該技術方案的非顯而易見性,撤銷原駁回決定,專利得以授權。這一案例表明,復審成功的關鍵在于精準識別駁回理由的核心,并以技術事實和法律邏輯構建有力反駁。

從實務角度看,提高復審成功率需系統性準備。以下八點概括了關鍵操作要點:

  • 嚴格遵守三個月法定期限,逾期將喪失復審資格;
  • 全面分析駁回決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和事實認定,避免泛泛而談;
  • 針對創造性問題,重點論證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的實質性區別及其帶來的技術效果;
  • 必要時對權利要求書進行合規修改,確保修改不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 補充實驗數據、用戶反饋或行業標準等外部證據,增強技術方案的可信度;
  • 避免在復審中引入全新技術特征,此類修改通常不被接受;
  • 可委托具備專利代理資質的專業人員撰寫復審請求書,提升法律和技術表達的準確性;
  • 若復審仍被維持駁回,可在法定期限內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作為后續救濟手段。

專利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創新激勵與公共利益,駁回與復審機制正是這一平衡的體現。駁回并非終點,而是對技術方案是否真正符合專利授權標準的再次檢驗。2025年,隨著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前沿領域專利申請激增,技術復雜性提升使得審查標準趨于嚴格,復審程序的重要性愈發凸顯。申請人需摒棄“重申請、輕答復”的慣性思維,將復審視為完善技術披露、厘清權利邊界的重要環節。未來,隨著審查指南的持續更新和復審案例的積累,復審策略也將更加精細化。對于創新主體而言,掌握復審要領,不僅是維護自身權益的手段,更是提升專利質量、構建高質量知識產權資產的關鍵一步。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
本文鏈接:http://www.uekitaka-mc.com/article/4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