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地方政府財政壓力持續加大,專項債券作為重要的融資工具,在穩投資、補短板、促發展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然而,資金使用效率不高、項目收益不及預期、監管機制滯后等問題也逐漸暴露。面對這一現實困境,如何在2025年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提升資金配置精準度與項目可持續性,已成為各級財政部門亟需破解的課題。
2023年以來,財政部多次強調要強化專項債券“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并在2024年出臺了一系列配套細則。進入2025年,各地在執行層面呈現出差異化探索:一方面,部分經濟發達地區通過建立“穿透式”監管系統,實現了從債券發行到項目竣工的全流程動態監控;另一方面,一些欠發達地區則因項目儲備不足、前期論證薄弱,導致資金沉淀或挪用現象頻發。例如,某中部省份在2024年底申報的一個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因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實際建成后招商率不足30%,項目收益遠低于預期,無法覆蓋本息,最終不得不依賴財政臨時調度資金填補缺口。這一案例暴露出當前專項債項目在立項評估、績效目標設定和后期運營銜接上的系統性短板。
針對上述問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在2025年的實踐中正逐步向精細化、閉環化方向演進。其核心在于構建“項目遴選—資金撥付—績效評價—風險預警—責任追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體系。具體而言,一是強化項目入庫門檻,要求所有申報項目必須具備明確的收益來源、可量化的償債計劃和完整的法律合規手續;二是推行分階段撥款機制,將資金撥付與工程進度、績效節點掛鉤,避免“一撥了之”;三是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績效評估,打破“自評自用”的封閉循環;四是建立跨部門數據共享平臺,打通發改、財政、審計、住建等系統信息壁壘,實現資金流向實時可查、風險隱患及時預警。這些措施雖在部分地區試點初見成效,但全面推廣仍面臨制度協同不足、基層執行能力有限等現實制約。
為確保專項債券真正發揮“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未來還需在制度設計與執行層面同步發力。以下八點概括了當前優化專項債資金管理的關鍵方向:
- 嚴格項目準入標準,杜絕“包裝項目”和“形象工程”進入專項債支持范圍;
- 完善收益測算模型,引入壓力測試機制,增強償債能力預測的審慎性;
- 推行資金使用負面清單制度,明確禁止用于經常性支出、樓堂館所建設等非公益性用途;
- 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對進展緩慢或績效不達標的項目及時調整資金安排或終止實施;
- 強化信息披露義務,定期向社會公開項目進展、資金使用及償債情況,接受公眾監督;
- 壓實市縣主體責任,將專項債管理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 推動項目資產確權登記,為后續通過REITs等工具盤活存量資產奠定基礎;
- 加強基層財政人員培訓,提升項目謀劃、財務管理與風險識別的專業能力。
展望未來,專項債券不僅是財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唯有通過制度剛性約束與管理柔性創新相結合,才能讓每一分債券資金都精準滴灌到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節點上。這不僅關乎財政安全,更關系到公共資源配置的公平與效率。我們是否已準備好將專項債從“融資工具”真正轉變為“治理工具”?這一問題的答案,將在2025年及以后的地方實踐中逐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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