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投資力度不斷加大,專項債券作為重要的融資工具,其資金管理的規范性與效率問題日益受到關注。然而,在實際操作中,部分項目仍存在資金撥付滯后、績效目標虛化、償債來源不明確等問題。面對這一現實挑戰,2025年各地陸續出臺或修訂《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試圖通過制度完善破解執行困境。那么,這些新規究竟如何回應實踐中的痛點?又將對地方財政治理產生哪些深遠影響?

以中部某省會城市為例,該市在2024年啟動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項目曾因前期論證不足,導致專項債資金到位后無法及時形成實物工作量。項目單位雖按程序申報了額度,但未同步完成用地審批與施工許可,造成資金長期滯留財政專戶。2025年初,該市依據新修訂的資金管理辦法,建立了“項目成熟度評估+資金分階段撥付”機制:只有完成立項、環評、用地等關鍵節點的項目,才能進入資金撥付序列;同時,根據工程進度設置多個支付閾值,避免“一撥了之”。此舉不僅加快了資金使用節奏,還將項目開工率從68%提升至92%,有效防范了資金閑置風險。

當前,《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在實踐中呈現出多維度的制度創新。首先,強調“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從儲備、申報、發行到使用、償還,每個環節均設定明確責任主體與時間節點。其次,強化績效導向,要求所有專項債項目必須設定可量化、可核查的績效目標,并與后續資金安排掛鉤。第三,嚴控償債風險,明確項目收益必須覆蓋本息,禁止將無收益或弱收益項目包裝為收益型項目。第四,推動信息公開透明,要求在省級財政平臺定期披露項目進展、資金流向及償債計劃。第五,建立跨部門協同機制,財政、發改、審計等部門聯合審查項目可行性。第六,引入第三方評估機構參與項目入庫審核,提升專業性。第七,對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設定分級問責標準,包括暫停新增額度、追回資金甚至追究行政責任。第八,鼓勵探索“專項債+市場化融資”模式,在合規前提下撬動社會資本參與。

盡管制度框架日趨完善,但在基層執行層面仍面臨多重挑戰。一方面,部分縣區財政人員專業能力有限,對復雜的現金流測算和風險評估工具掌握不足,導致項目申報質量不高;另一方面,個別地區存在“重爭取額度、輕后期管理”的傾向,一旦資金到賬便放松監管,埋下績效不達標隱患。此外,跨年度項目的資金銜接機制尚不健全,容易出現“前緊后松”或“突擊花錢”現象。對此,未來優化方向應聚焦于三點:一是加強基層財政能力建設,通過常態化培訓提升項目策劃與財務管理能力;二是推動建立動態監控系統,利用大數據實時追蹤資金流向與工程進度;三是完善容錯與激勵機制,在嚴守底線的同時,鼓勵地方在合規范圍內探索創新模式。唯有如此,專項債券才能真正成為穩投資、惠民生、防風險的有效政策工具,而非新的債務隱患源頭。

  • 實行項目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覆蓋從儲備到償還各環節
  • 強制設定可量化績效目標,并與后續資金撥付掛鉤
  • 嚴格審核項目收益能力,確保本息覆蓋率達1.1倍以上
  • 推行資金分階段撥付機制,依據工程節點控制支付節奏
  • 要求在省級平臺公開項目進展、資金使用及償債計劃
  • 建立財政、發改、審計多部門聯合審查與監督機制
  • 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項目入庫可行性評估
  • 對違規行為實施分級問責,包括暫停額度與追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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