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隨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日益完善,專利申請數量持續攀升,但與此同時,專利被駁回的比例也呈現上升趨勢。國家知識產權局數據顯示,2024年發明專利初審駁回率已接近35%,這意味著每三件申請中就有一件未能通過初步審查。面對這樣的現實,許多創新主體在收到《駁回決定通知書》時往往陷入焦慮甚至放棄。那么,申報專利被駁回后,究竟該怎么辦?是否還有補救空間?本文將從實務角度出發,系統梳理應對路徑。

專利被駁回并非終點,而是一個重新審視技術方案與申請文件質量的機會。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一條,申請人對駁回決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提出復審請求。這一程序是法律賦予申請人的正當救濟權利。然而,復審并非簡單“重走流程”,而是需要針對駁回理由進行有針對性的答辯與修改。例如,若駁回理由為“缺乏創造性”,申請人需結合現有技術,重新論證技術方案的非顯而易見性;若因“說明書公開不充分”,則需補充實驗數據或技術細節,但需注意不得超出原申請文件記載的范圍。實務中,許多申請人因不了解復審要點,僅提交格式化陳述,導致復審再次失敗。

為更清晰地指導實踐,以下通過一個真實但匿名化的案例說明有效應對的關鍵。某高校科研團隊于2024年提交了一項關于柔性傳感器的發明專利申請,其核心在于一種新型導電材料的層狀結構設計。初審階段,審查員認為該結構與2022年某國外公開專利高度相似,不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遂以缺乏創造性為由駁回。團隊并未放棄,而是聯合專利代理機構,系統梳理了近三年全球相關技術文獻,發現審查員引用的對比文件雖結構類似,但應用場景(醫療監測 vs 工業傳感)與材料配比存在本質差異。他們在復審請求中補充了性能測試數據,并重新限定了權利要求中的技術參數范圍,最終在2025年初成功獲得授權。這一案例表明,精準識別駁回核心、補充有效證據、合理修改權利要求,是扭轉局面的關鍵。

綜上所述,面對專利被駁回,申請人應保持冷靜,采取系統化策略應對。具體可歸納為以下八點:

  • 1. 仔細研讀《駁回決定通知書》,明確駁回的具體法律條款與事實依據,避免籠統應對;
  • 2. 在三個月法定期限內及時啟動復審程序,逾期將喪失救濟權利;
  • 3. 委托具備專利復審經驗的代理機構或代理人,提升答辯專業性;
  • 4. 針對“新穎性”或“創造性”問題,系統檢索并分析對比文件,找出技術差異點;
  • 5. 若因“公開不充分”被駁回,可在不超范圍前提下,補充實施例、實驗數據或技術原理說明;
  • 6. 合理修改權利要求書,通過限縮保護范圍或增加技術特征,克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
  • 7. 在復審意見陳述中,采用技術語言結合法律邏輯,避免情緒化或空泛辯解;
  • 8. 若復審仍被維持駁回,可依法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需評估訴訟成本與勝訴可能性。
在2025年知識產權強保護背景下,專利質量已成為創新價值實現的核心。被駁回不是失敗,而是優化專利布局的契機。唯有以專業態度、系統方法應對,方能在激烈的創新競爭中真正筑牢技術護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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