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從事軟件開發或信息技術服務的企業在拓展業務、申請政府扶持或參與招投標時,頻繁接觸到“雙軟企業認證”這一術語。但究竟雙軟企業認證是什么意思?它是否仍具現實價值?在政策不斷調整的背景下,企業又該如何應對?這些問題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合規路徑與資源獲取能力。

所謂“雙軟”,是指“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的雙重認定。該認證體系源于國家對信息產業發展的戰略支持,最早可追溯至2000年前后的《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盡管2015年后國家層面取消了“軟件企業認定”和“軟件產品登記”的行政審批事項,但地方主管部門仍依據財稅〔2012〕27號文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如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以及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等。因此,“雙軟認證”雖不再以行政許可形式存在,但在實務中仍是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2025年,多地稅務與工信部門在審核企業資質時,仍將“具備雙軟認定材料”作為前置條件之一。

某中部省份一家專注于工業控制軟件開發的中小企業,在2024年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遭遇瓶頸:其研發費用歸集完整、知識產權數量達標,卻因無法提供有效的軟件企業評估材料而被退回。經咨詢當地工信部門后,該企業于2025年初補充提交了由省級軟件行業協會出具的軟件企業評估報告及對應軟件產品的檢測證書,最終順利通過高企復審,并同步享受了增值稅退稅政策。這一案例說明,即便在“放管服”改革深化的當下,雙軟相關的證明材料仍在多個政策接口中發揮關鍵作用。尤其對于成立時間不長、尚未形成大規模營收的技術型公司,通過規范化的軟件企業評估,可有效提升其在資本市場、政府采購及產業扶持項目中的可信度。

企業在準備雙軟相關材料時,需注意以下八個關鍵點:

  • 企業主營業務必須以軟件開發、系統集成或信息技術服務為核心,且軟件收入占比需達到一定比例(通常不低于50%);
  • 擁有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并取得國家認可的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
  • 研發人員占企業總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且需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等佐證;
  • 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的比例應符合地方規定,通常在6%以上;
  • 軟件產品需通過具有CMA或CNAS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的功能性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
  • 企業需建立規范的研發管理制度和財務核算體系,確保研發費用單獨建賬;
  • 在部分地區,需先完成“軟件企業評估”備案,再申請具體軟件產品的評估;
  • 2025年起,部分省市推行線上一體化申報平臺,要求企業同步上傳電子版材料并接受動態核查。

值得注意的是,雙軟認證并非一勞永逸。隨著稅務監管趨嚴,多地已建立“事后核查+信用懲戒”機制。若企業在享受稅收優惠期間主營業務發生重大變更,或軟件收入占比持續低于標準,可能被追繳已退稅款并列入失信名單。因此,獲得相關評估只是起點,持續合規運營才是關鍵。未來,隨著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軟件作為核心生產要素的地位將進一步凸顯。對技術型企業而言,深入理解雙軟政策的實質,不僅是爭取政策紅利的手段,更是構建規范化治理體系的重要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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