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主營智能穿戴設備的初創企業,在2024年成功打入東南亞市場后,計劃于2025年進一步拓展至歐洲和北美。然而,其在國內已注冊的商標在海外遭遇搶注,導致產品被迫下架。這一案例并非孤例,反映出企業在國際化進程中對商標國際注冊機制理解不足所引發的風險。國際商標注冊不僅是法律程序,更是企業全球化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際商標注冊的核心路徑通常包括單一國家注冊與多國聯合注冊兩種模式。前者適用于目標市場數量較少或存在特殊法律要求的國家,例如部分中東或非洲國家未加入任何區域性商標體系;后者則主要依托《馬德里協定》及其議定書構建的馬德里體系,允許申請人通過本國商標局提交一份申請,指定多個締約方獲得保護。2025年,馬德里體系成員國已覆蓋110余個國家和地區,涵蓋全球主要經濟體。選擇何種路徑需結合企業預算、目標市場分布及品牌生命周期階段綜合判斷。例如,若企業僅計劃進入日本和韓國,直接向兩國知識產權局分別提交可能更高效;若目標為覆蓋歐盟、美國、澳大利亞等十國以上,則馬德里體系可顯著降低程序復雜度與成本。
注冊流程雖有標準化框架,但實際操作中常因細節疏漏導致延誤甚至駁回。以某消費電子品牌為例,其在通過馬德里體系指定歐盟時,未充分考慮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對商品/服務描述的嚴格審查標準。原申請中使用了“智能設備配件”這類寬泛表述,被要求限期修改為具體項目如“藍牙耳機充電盒”“智能手表表帶”等。由于未能及時響應,該指定在歐盟的保護延遲近五個月,期間競爭對手趁機推出相似產品。此案例凸顯出前期檢索與分類規范的重要性。2025年各國對尼斯分類的執行趨于細化,尤其在第9類(電子設備)、第35類(電商服務)等領域,模糊描述極易觸發審查意見。
完成注冊僅是品牌國際保護的第一步,后續管理同樣關鍵。商標在多數國家需在注冊后第5至6年提交使用聲明,并在10年有效期屆滿前辦理續展。部分國家如美國還要求在注冊后第5-6年及第9-10年分階段提交使用證據。忽視這些程序性義務將直接導致權利失效。同時,國際注冊的“中心打擊”原則需特別注意:若基礎申請或注冊在五年內被撤銷或無效,所有通過馬德里體系延伸的指定國保護也將同步失效。因此,維持國內商標的有效性是國際布局的根基。企業應建立商標生命周期管理系統,動態監控各司法轄區的截止日期與法律變動,避免因程序瑕疵造成不可逆損失。
- 明確目標市場優先級,區分采用單一國家注冊或馬德里體系,避免盲目覆蓋增加成本
- 在提交前進行深度商標檢索,不僅查相同/近似標識,還需評估當地文化語境中的含義風險
- 嚴格按照尼斯分類第11版(2025年適用)撰寫商品/服務項目,避免使用籠統或行業俗稱
- 注意各國對代理機構的強制要求,如巴西、沙特等國規定外國申請人必須委托本地代理
- 合理利用優先權制度,在首次申請后6個月內向其他國家主張優先權以鎖定申請日
- 關注非傳統商標的可注冊性差異,例如聲音、顏色組合在部分國家仍不被接受
- 制定應對第三方異議或撤銷的預案,部分國家如印度異議期長達4個月且程序復雜
- 建立國際商標臺賬,跟蹤各國家/地區的續展、使用聲明及實際使用證據保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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