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持續推進,建筑工程項目數量持續攀升。然而,伴隨而來的安全事故也時有發生——據住建部門統計,2024年全國共報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百余起,其中近三成與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密切相關。這一現象不禁引發思考:在如此高風險的作業環境中,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機構究竟應承擔哪些具體職責?其作用是否真正貫穿于項目全周期?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并非僅是形式上的“掛名部門”,而是貫穿項目策劃、實施到竣工全過程的安全中樞。以2023年某東部沿海城市地鐵延伸線項目為例,該項目初期因地質條件復雜、地下管線交錯,存在較大塌方與燃氣泄漏風險。安全管理機構在項目啟動階段即組織專項風險評估,聯合技術、施工與外部專家團隊制定分級管控方案,并推動建立動態監測系統。在后續施工中,該機構每日巡查、每周召開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并整改隱患37項,最終實現零傷亡、零重大事故的建設目標。這一案例充分說明,安全管理機構的前置介入與全過程參與,是防范系統性風險的關鍵。

從職責維度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機構的核心職能可歸納為以下八個方面:首先,負責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職責;其次,組織制定并持續優化符合國家法規及行業標準的安全管理制度與操作規程;第三,開展常態化安全教育培訓,確保新員工崗前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全員年度復訓等要求落到實處;第四,實施施工現場日常安全檢查與專項排查,對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裝等危大工程進行重點監控;第五,管理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與使用,確保質量合規、配備到位;第六,牽頭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與演練,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第七,配合政府監管部門開展各類安全督查,如實提供資料并落實整改意見;第八,收集分析事故數據與隱患信息,推動安全管理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為決策提供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5年行業監管趨嚴、智能建造加速普及的背景下,安全管理機構的職責邊界正在拓展。例如,部分領先企業已將BIM技術與安全管理系統集成,通過三維模型預演施工流程,提前識別碰撞與風險點;同時,利用AI攝像頭自動識別未戴安全帽、違規攀爬等行為,實現非接觸式監管。這些創新實踐雖非強制要求,但反映出安全管理機構正從“被動響應”向“主動預防”轉變。未來,其角色不僅限于執行者,更應成為企業安全文化的倡導者、技術創新的推動者和合規運營的守護者。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筑牢建筑行業的安全底線,為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
本文鏈接:http://www.uekitaka-mc.com/article/5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