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自己的名字申請了商標,能不能直接開天貓店?”這是許多個體創業者在籌備電商業務時常提出的問題。隨著2025年電商平臺合規門檻持續提高,天貓作為國內主流B2C平臺之一,其入駐資質審核日趨嚴格。個人持有商標雖在法律上享有專用權,但在平臺運營層面是否等同于企業主體資格,仍需結合具體規則進行判斷。
根據天貓官方2025年最新《招商標準》,開設旗艦店、專賣店或專營店均要求申請主體為企業法人,即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通常為有限責任公司或個體工商戶執照)。值得注意的是,個體工商戶雖屬自然人經營形式,但因其具備工商注冊身份,在特定類目下可作為入駐主體。然而,僅持有商標注冊證而無對應經營主體的自然人,無法完成天貓店鋪的注冊流程。這意味著,商標所有權與店鋪經營權在平臺規則中是分離的——擁有商標不等于具備開店資格。
某南方城市的手工藝人張先生的經歷頗具代表性。他在2023年以個人名義成功注冊了“織韻”文字商標,用于手工編織包類產品。2024年底,他嘗試以個人身份申請天貓旗艦店,系統提示“主體類型不符”。后經咨詢服務商,他注冊了個體工商戶,并將商標轉讓至該個體戶名下,最終于2025年初成功入駐。這一案例說明,關鍵不在于商標最初由誰注冊,而在于開店時商標權屬是否與具備資質的經營主體一致。平臺審核重點在于商標注冊證上的“申請人名稱”是否與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者/法定代表人”匹配,或是否存在合法授權關系。
對于希望以自有商標進入天貓的個人而言,可行路徑并非不存在,但需完成主體結構的合規轉換。以下八點概括了當前實操中的核心要點:
- 天貓不接受純自然人(無工商注冊)作為店鋪主體,無論是否持有商標;
- 個體工商戶可作為入駐主體,但需確保其經營范圍覆蓋所售商品類目;
- 個人注冊的商標可通過轉讓或授權方式,使具備資質的主體獲得使用權;
- 商標轉讓需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平臺審核時會查驗最新權屬信息;
- 若采用授權模式,需提供經公證的獨占授權書,且授權期限通常不少于兩年;
- 部分類目(如食品、化妝品)對主體類型有額外限制,個體戶可能被排除在外;
- 2025年起,天貓加強了對商標真實使用意圖的審查,防止“囤標轉賣”行為;
- 建議在申請商標前同步規劃經營主體形式,避免后期權屬調整帶來的延誤。
從平臺治理角度看,天貓設置此類門檻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與供應鏈穩定性。個人雖可創造優質品牌,但缺乏企業架構在售后響應、資金擔保、稅務合規等方面存在天然短板。因此,政策并非否定個人品牌的商業價值,而是引導其通過規范化主體參與市場競爭。未來,隨著個體經濟扶持政策的深化,不排除平臺對小微主體開放更多通道,但短期內,合規轉型仍是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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