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東新區科經委《關于印發<浦東新區關于支持創新型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浦科經委規〔2024〕9號)有關要求,張江科學城現啟動2024年度創新型人才支持政策資格認定受理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工商注冊地、財稅戶管地在張江科學城,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可申報此項政策。

申報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支持的領軍企業、優勢企業、培育企業。

2、經認定的國家級、上海市級和浦東新區區級企業研發機構。

國家級企業研發機構是指由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認定的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其中,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需經驗收通過。

上海市級企業研發機構是指由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經信委認定的上海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上海市重點實驗室。其中,上海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上海市重點實驗室需經驗收通過。

浦東新區區級企業研發機構是指經區科經委認定并取得相關批文的企業研發機構。

3、2024年度承擔國家、上海市重大項目的企業。

國家重大項目是指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具體以企業提供的國家有關部門立項文件為準。

(1)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

(2)國家科技重大專項(主管部門:科技部);

(3)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主管部門:科技部);

(4)海洋工程裝備研發及產業化專項(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

(5)工業轉型升級(中國制造2025)資金項目(主管部門:工信部);

(6)高技術船舶科研計劃工程與專項項目(主管部門:工信部)。

上海市重大項目是指上海市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等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項目,具體以企業提供的上海市有關部門立項文件為準。

(1)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主管部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委);

(2)上海市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主管部門:市經信委);

(3)上海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專項(主管部門:市科委)。

二、申報材料

1、獲得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支持的領軍企業、優勢企業、培育企業提交以下材料:

(1)《浦東新區關于支持創新型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企業資格申請表。

2、經認定的國家級、上海市級和浦東新區企業研發機構,創新型人才企業資格認定提交以下材料:

(1)《浦東新區關于支持創新型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企業資格申請表;

(2)申報企業稅收完稅證明;

(3)國家級、上海市級企業研發機構提供國家級、上海市級企業研發機構認定證書或批文;驗收證書(除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以外,其他都需要提供驗收證書);國家級、上海市企業研發機構認定或評價批文。浦東新區企業研發機構提供認定或復審批文;

(4)企業申報承諾書;

(5)各管理局(管委會)/鎮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承擔國家、上海市重大項目的企業,創新型人才企業資格認定提交以下材料:

(1)《浦東新區關于支持創新型人才發展的實施意見》企業資格申請表;

(2)申報企業稅收完稅證明;

(3)國家、上海市重大科技項目批文、項目(課題)任務合同書、項目撥款憑證、銀行入賬單;

(4)企業申報承諾書;

(5)各管理局(管委會)/鎮認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申報流程

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線下申報(紙質和電子版各一份)

四、受理時間

受理時間: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28日

來源:上海張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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