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上海市文化創意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上海文創50條”),積極落實《關于釋放旅游消費潛力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根據《普陀區加快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意見》文件要求,加快推進普陀區文創產業高質量發展,現制定本《申報指南》。相關申報事項說明如下:


一、扶持范圍

(一)著力推動“上海文創50條”明確支持的相關產業領域在普陀區的發展;

(二)加大對數字廣告、影視演藝、游戲電競、創意設計產業領域重點項目的扶持;

(三)支持文旅商體展跨界融合發展,鼓勵企業打造新業態、新場景、新模式,促進區域消費能級提升;

(四)聚焦數字經濟,推動“科技+文化”雙輪驅動,鼓勵企業運用新技術賦能文化創意產業;

(五)支持各類平臺、協會發揮作用,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提供信息服務、產業化服務、眾創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和推廣應用;

(六)支持建設和運營符合區域發展導向的文創園區、樓宇或空間,引導人才、技術、項目聚集;

(七)經區文化發展聯席會議確定須重點支持的其他項目。


二、扶持方式

專項資金采取資助、獎勵、配套的方式(詳見“閱讀原文”附件1):

(一)項目資助:符合扶持范圍內的在建或擬建項目;

(二)其他資助:對規定范圍內的事項給予資助;

(三)獎勵:對規定范圍內的獎項、榮譽等給予獎勵;

(四)配套:對獲得國家級、市級各類文化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區級配套扶持。


三、 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應符合《申報指南》確定的扶持范圍;

2.普陀區依法設立的單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要求,填報財務會計報表;

4.信用狀況良好,未被相關部門列為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5.申報“項目資助”的必須是在建或擬建項目,起始不早于2025年1月1日,并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項目建設且提交項目驗收申請及相關材料。

(二)下列情況不予支持:

1.申報單位承擔本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尚未驗收或驗收未通過的;

2.同一項目已獲得區級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

3.申報單位將專項資金預算用作單位日常經費支出的;

4.申報單位或個人三年內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的;

5.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專項資金扶持的。



四、 申報材料

(一)申報單位必須提供下列材料:

1.《普陀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原件加蓋公章);

2.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3.上年度稅控財務報表及由具有審計資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新設單位(2025年1月1日后注冊)須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為復印件加蓋公章,稅控財務報表為打印件加蓋公章);

4.其他相關材料:如申報項目涉及的證實性材料、成果或專利證書、合作協議等(復印件加蓋公章);

5.如項目涉及土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項目的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及規劃部門、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如項目購置設備及試驗加工過程中涉及環境影響(如噪音、輻射、三廢排放等),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復印件加蓋公章)。

6.申報“項目資助”的單位還須提供:

(1)申報單位財務履約能力證明。如:自有資金銀行存款證明、貸款資金的銀行貸款承諾書、貸款協議、貸款合同等(其中銀行存款證明須遞交原件,其余材料均為復印件加蓋公章);

(2)《申請政府專項資金項目信用承諾書》。請申報主體在申報階段,通過“信用普陀”網站自主進行信用承諾,點擊“申請政府專項資金信用承諾書”下載模板,填寫并加蓋公章后,通過法人一證通上傳掃描件。

7.申報“獎勵”的單位還須提供規定范圍內對應事項的相關證明文件和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申報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的,經查實,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格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并根據有關規定將企業違規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二)申報材料格式要求:

1.所有材料必須進行網上申報,圖文清晰可辨,要求上傳附件為PDF格式;

2.完成網上申報后,須在系統中下載《2025年普陀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及其全部附件,確認材料有水印后妥善保存,以備項目評審時使用。

3.完成網上申報后需提交書面材料一份,封面應有申報單位公章、申請單位意見欄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須加蓋騎縫章。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于左側膠裝成冊。書面材料內容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五、 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

1.通過法人一證通或者電子營業執照登錄“一網通辦”總門戶,搜索“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或直接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申報界面進行在線填報、提交相關電子材料,并保存下載相應申請表及附件

2.項目申報時間:2025年8月11日—2025年9月11日(9月11日16:30系統關閉)

(二)提交書面材料:

1.完成網上申報后,須在系統中下載打印《2025年普陀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及其全部附件,確認材料有水印后一起報送。

2.受理時間及地址: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1日,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申報單位須在申報受理期限內現場遞交書面材料,書面材料統一遞送至各地區投促中心,申報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和書面材料遞交,方可認定申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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