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支持上海市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就開展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和內容
符合2025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詳見附件1)的支持領域。
二、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陸“一網通辦”總門戶(如尚未注冊賬號,請先轉入“一網通辦”注冊賬號頁面完成注冊),進入“市級支持資金一件事,選擇“市經濟信息化委-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進行在線填報、提交相關電子材料,并保存下載相應申請表。
(二)申報材料要求
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三)特別說明
已申報其他市級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已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申報單位在登錄時需關聯法人一證通,在提交項目申報表及相關附件時需加蓋電子簽章(詳見附件2)。
三、申請受理
(一)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項目
網絡填報受理時間:項目單位申報為2025年4月15日-4月30日。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截至2024年5月10日。
附件1
2025 年度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指南
一、支持方向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項目
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水平。支持國家級、市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進一步聚焦主導產業、突出優勢特色、匯聚資源要素、高效協作網絡、完善治理服務,形成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特色產業集群。
二、支持標準和方式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項目采取獎勵的方式,根據2024年度推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高效服務指標評價、產值(營收)增速、研發經費投入增速等因素綜合評價集群發展情況,分級獎勵。
A 級:獎勵50萬元;
B 級:獎勵30萬元;
C 級:獎勵20萬元。
三、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或上海市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運營主體;
2.2024 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高效服務指標評價為“良好”及以上。
四、申報材料
1.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項目申報書(網上填報打印);
2.“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高效服務指標評價報告(2024
年度);
3.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4.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年度發展情況報告(2024年度);
5.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的承諾書;
6.企業法人代表信用查詢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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