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8 號)、《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管理辦法》(滬財發〔2020〕12 號)和《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有關問題的公告》等文件精神,現就做好 2024 年度臨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新片區第三批次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認定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企業,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 臨港新片區內注冊登記且不滿 5 年(不包括從外區域遷入臨港新片區的企業);2. 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民用航空產業,且主營業務屬于財稅〔2020〕38 號文規定的《臨港新片區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民用航空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目錄》范圍;3. 根據《關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有關問題的公告》在新片區開展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4. 企業主要研發或銷售產品中至少包含 1 項關鍵產品(技術);5. 關于企業投資主體條件和企業研發生產條件按財稅〔2020〕38 號文有關規定執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確定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企業:2. 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3. 近三年有偷稅、漏稅行為以及其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申報單位需用法人一證通登錄臨港新片區“一網通辦”(https://p.lingang.gov.cn/portal/#/),點擊“臨港新片區財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系統”進入申報系統,選擇“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資格認定”進行申報(申報材料模板可在申報系統內下載)。
自通知發布日起至 2024 年?11 月 30 日。申報事項經鎮、園區、開發公司預審、科創中心初審、高科處復審等評審環節,專家評審的事項由我委邀請有關專家線下評審。
審核通過的企業會在上海市經信委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備案并發文。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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