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體育產業高品質發展,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體育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規范〔2023〕7 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 2024 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支持臨港新片區范圍內體育產業新模式、新業態項目開發建設,體育產業集聚發展,高能級、多層次體育賽事活動舉辦及高品質、高效能體育行業發展。
二、申報條件
支持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符合《2024 年度(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持范圍;
2、項目申報單位應是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的體育產業領域企業或機構,以及經認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圍的與體育產業相關的重大項目建設單位和品牌活動舉辦單位;
3、項目申報單位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態正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4、建設類項目須在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后開工,且截至目前實際投入比例原則上達到 30%以上;其他類項目須已完成,且完成時間或完成后取得的資質等成果統計時間為2023年6月20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時間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9 日。
(二)申報途徑
1、線上申報
申報單位需訪問“一網通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官網,點擊“線上服務”模塊進入下拉頁面,找到“辦事匯”,然后點擊“臨港新片區財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系統”,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進入財政系統首頁,點擊左側導航欄“政策大廳”,檢索政策名找到對應政策,點擊“扶持申報”按鈕即可進入申報頁面,網上填寫項目申請信息,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資料(上傳的附件除視頻外均須為 PDF格式,可上傳多個文件)。完成所有填寫和上傳后,點擊“申報”按鈕正式提交。詳細指引可參考附件申報手冊。
2、線下提交材料
申報單位完成線上申報后,需線下提交材料。注意線上申報與線下提交的填報內容須完全一致。線下提交材料的時間為2024 年 7 月 11 日 —2024 年 7 月 19 日 ( 工 作 日 , 每 日9:30-16:00)。
申報單位應A4 紙打印申報表,同其他材料一起于左側膠裝成冊一式二份,于申報截止日前報送至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39 號創晶科技中心 T3 會議中心一層(一站式服務中心),聯系人:黎老師、徐老師(聯系電話:23300228)。材料須現場遞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過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還。書面材料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右側加蓋騎縫章,《申報表》申報單位意見欄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三)評審方式
申報項目經過預審、初審、復審等環節,管委會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采取材料審核、會議評審、現場考察等方式。
(四)資金撥付
管委會相關部門按程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并會同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五)監督管理
項目執行過程中,項目單位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實施項目,按照要求定期報送項目進展及專項扶持資金使用情況。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等對項目實施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項目實施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專項資金,不得擅自擠占、截留和挪用。對侵犯知識產權或以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截留、挪用專項資金的,根據情節輕重,采取部分或全部追回資助資金、取消?3 年內新項目申請資格等處罰措施。在申報當年度及評審期間,如申請項目涉及法律訴訟糾紛的,取消或暫停該項目當年度申報資格。
2024 年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體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一、支持新模式、新業態體育項目開發建設
(一)扶持標準
1、支持投資建設大型體育項目。對于產業帶動能力強、品牌價值高的體育綜合體、場館、產業基地、電競場館等各類大型體育項目,新建、增資擴建、功能提升等增加投資總額超過5000 萬元的,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 30%的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 3000 萬元。扶持資金分三批撥付,首期撥付30%,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撥付 30%,正式運營三個月后撥付40%。
2、支持體育新業態項目落地。支持水上運動、冰雪運動、戶外露營、體育電競、休閑健身等領域的新業態項目引進落地,對于投資額超過 200 萬元的各類基地、俱樂部、場館等,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 30%的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 8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單位辦公地點及建設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或自有房產證明);
4、申報單位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財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后新注冊的單位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
5、申報單位稅務登記地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登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眾查詢-企業納稅人信息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別號-查詢結果-點擊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建設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含項目建設背景、建設內容和方案、建設目標、投資估算等),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項目(階段性)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及申報單位自籌資金出資證明;
7、申報其他類項目,須提供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批準文件(如有),項目引進證明材料,項目建設方案(含建設內容和方案、投資預算等),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支持體育產業集聚發展
(一)扶持標準
1、積極引進體育產業鏈上下游服務企業。對于新入駐的從事體育行業衍生品開發、體育行業相關培訓或訓練服務、體育行業策劃規劃設計咨詢服務、設施設備租賃服務、賽事活動服務、營銷推廣服務等相關協會、企業、機構或組織,區域社會發展貢獻達到一定標準,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三年的辦公或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其中第 1 年補貼比例不超過租金總額的80%,第 2 年及第 3 年補貼比例不超過租金總額的 50%,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
2、鼓勵區域內項目申報國家級、市級體育類榮譽稱號。對首次評選為賽事基地、訓練基地、體育產業基地、體育旅游示范基地、都市運動中心等體育類榮譽稱號并開展不少于 2 次國家級、市級活動的單位,經評審認定,按照國家級、市級標準,分別給予 50 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3、壯大電競團隊力量,支持引進和培育電競俱樂部。對參與國際聯賽的一線電競俱樂部,給予開辦運營補貼,經評審認定,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對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的電競俱樂部,其成員參加總獎金額達到 100 萬美元以上的國際電競職業大賽或總獎金額達到 300 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全國電競職業聯賽,獲得冠、亞、季軍的,經評審認定,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30萬元和20萬元的獎勵,每年獲得的獎勵總額不超過200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單位辦公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或自有房產證明);
4、申報單位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財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后新注冊的單位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
5、申報單位稅務登記地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登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眾查詢-企業納稅人信息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別號-查詢結果-點擊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租金補貼的,須提供申報補貼周期內的租金發票、付款憑證,及場地照片等;
7、申報榮譽稱號的,須提供各類評定證明材料等(含有關公示文件、評定結果相關材料);
8、申報參加電競職業聯賽獎勵的,須提供比賽介紹資料、獲獎證明(含獎狀、證書等);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開展國家級、市級活動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三、支持高能級、多層次體育賽事活動舉辦
(一)扶持標準
1、支持舉辦高能級品牌體育賽事活動。對于在臨港新片區舉辦,對臨港新片區城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促進作用,達到一定影響力的國際級、國家級、市級品牌體育賽事活動,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活動金額 40%的資金扶持,國際級、國家級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市級賽事活動最高不超過 400 萬元。
2、支持創辦臨港新片區品牌體育賽事。對于在臨港新片區創辦、舉辦周期超過三年,體現臨港新片區區域特色、滴水湖品牌的體育賽事,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活動金額 40%的資金扶持,最高不超過 300 萬元。
3、支持在臨港新片區舉辦國際級、國家級的體育行業論壇、交易會等活動。專業論壇、國際峰會等活動參與人數超過 300人的,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活動金額 40%的資金扶持,每次活動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體育相關的知識產權展示、交易等活動,經評審認定,給予一定活動獎勵,每次活動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單位辦公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或自有房產證明);
4、申報單位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財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后新注冊的單位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
5、申報單位稅務登記地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登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眾查詢-企業納稅人信息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別號-查詢結果-點擊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活動方案、活動總結報告(含舉辦情況、經濟社會效益等);
7、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活動參與人數、運營情況、經濟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提供高品質、高效能體育行業發展環境
(一)扶持標準
1、打造體育行業“智慧生態圈”。鼓勵相關企業開發、設計智慧體育產品及平臺,提升運營效率、經營效益及服務品質。企業推出在線預約、有聲導覽、智慧監控、數據分析、電子票務、賽事服務、線上營銷、安全預警管理等智能類、科技類產品及平臺,對體育場所智能化管理及服務有顯著提升效果的,經評審認定,給予不超過投資總額 50%的補貼,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2、鼓勵高校等單位盤活現有資源,加大向社會開放體育設施力度。根據高校等單位場館開放時間及居民使用頻率給予場館運營補貼,場館開放時間每周應超過 15 小時,經評審認定,單個場館每年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開放多個場館的單位,每家每年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二)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申報單位辦公地點證明(含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或自有房產證明);
4、申報單位 2023 年度審計報告、以及稅控財務報表(2024年 1 月 1 日后新注冊的單位提供最新的稅控財務報表);
5、申報單位稅務登記地證明文件并加蓋公章(登錄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官網我要查詢-公眾查詢-企業納稅人信息一戶式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別號-查詢結果-點擊藍色箭頭進入詳細頁面-截屏-加蓋公章);
6、申報智能類、科技類產品及平臺開發的,須提供項目開發運營總結報告,及由 B 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含運營情況、經濟社會效益,費用明細、合同、發票等憑證);
7、申報體育設施開放的,須提供開放場館清單、服務項目介紹、本校體育場館開放管理細則;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政策來源:臨港新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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