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釋放內需潛力,推動供給體系和需求結構相適應,2024年“共享計劃”供應商優選申報工作于即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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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背景

共享計劃”,是市經信委和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負責的市經信系統工會集采、團購供應商集中遴選工作。2016年啟動以來,評選了一批又一批上海“專精特新”企業、老字號企業以及品牌企業優質產品列入“共享計劃”名單。8年來,服務工會會員逾50萬人,累計銷售額超3億元,為工會會員提供了豐富的優質產品和服務,創造高品質生活。

二、申報時間

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2日

三、申報條件

遵循“自主自愿”申報原則,申報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

1、擁有自主品牌或商標;

2、企業注冊地和經營地在上海市,上海“專精特新”企業、 老字號企業、品牌企業等可優先考慮;

3、主營業務或產品、服務符合企業福利集采、員工團購需求,例如食品飲料、數碼家電、服飾箱包、日化日用、家紡家居、辦公文具、運動健康、護理保健、母嬰育兒、工會相關服務等;

4、企業正常經營,無不良誠信記錄;

5、仍在有效期內的“共享計劃”供應商無需重復申報,具體見附件2《2023年“共享計劃”供應商名單》。

四、申報方式

1、申報材料

材料一:填寫《2024年“共享計劃”供應商申請表》(見附件1)并加蓋企業公章。表單內容均為必填,文字敘述簡潔精煉,內容確保準確、真實、合法、有效。

材料二: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并加蓋企業公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提交方式

請申報企業于3月22日(下周五)15:00前將申報材料郵件發送至420989757@qq.com

申報材料需同步向松江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進行報備,郵箱:sjzxqy809@126.com

3、審核流程

“共享計劃”項目組將聯合信用評價機構對企業進行初審,通過者將收到參加終審的短信或電話,終審方式為專家組面審。終審結果將在“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公示一周,通過公示期的企業將正式成為新一輪“共享計劃”供應商。

4、動態管理

申報工作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共享計劃”供應商管理采取“有進有出”動態管理機制。列入名單的供應商有效期為2年,到期后由“共享計劃”項目組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有效期延長2年。期間,如供應商發生經營不善、產品和服務質量嚴重降低等情況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直接取消供應商資格,且至少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附件1:2024年“共享計劃”供應商申請表

附件2:2023年“共享計劃”供應商名單

掃描上方二維碼即可查看并下載附件

來源:松江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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