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普陀區服務企業發展工作實施意見》(普投資規范〔2023〕1號),切實加強優質中小企業培育,現就開展本區市級服務機構認定、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市級專精特新企業新認定及復核、獲得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獎勵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在普陀區依法設立、信用記錄良好的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服務平臺和機構。1、2023年參評且首次獲得“上海市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稱號的平臺和機構最高給予50萬元資金獎勵。2、2023年新申報且首次獲得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最高給予50萬元資金獎勵。3、2023年新申報且首次獲得認定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最高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4、2023年復核通過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最高給予5萬元資金獎勵。5、2023年獲得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立項的企業最高按1:1比例給予區級資金匹配。6、2022年及2023年經外區首次認定之后,企業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同時遷入本區,且在原申報區未獲得過獎勵資金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金額與本區新認定相同。1、企業信用狀況良好,近三年內在上海市及普陀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無嚴重失信行為。2、對已享受其他區級財政扶持政策的項目,本專項資金原則上不再重復支持。1、普陀區2024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申請表(附件1)。4、外區認定企業需承諾未在原申報區獲得過獎勵資金,申報同時自擬承諾書報送。企業填報“普陀區2024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申請表(附件)”,紙質版須簽章齊全,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企業公章,一式兩份,快遞報送至普陀區商務委企業服務科。“普陀區2024年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申請表(附件)”電子版及2023年、2024年運行監測填報情況截屏請發郵件。郵箱:13917119887@163.com(電子版材料及2023年、2024年運行監測填報情況截屏請發郵件)區商務委會同區相關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對申請項目審核通過后,向企業反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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