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識產權創造和海外布局項目
(一)政策條款
鼓勵知識產權創造和海外布局。對經認定通過PCT途徑且經過有關專利審查機構實審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為獲得專利授權而繳納給有關專利管理部門的注冊費、審查費等官方費用的50%,每件最高4500元。
(二)申報條件(需同時滿足)
1.注冊登記在徐匯區或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徐匯區的各類創新主體及服務主體
2.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時間須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項目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3.提交通過PCT途徑提交專利申請并受理的通知書、外國專利局專利授權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4.官方規定費用的銀行支付憑證、官方收費證明等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如提供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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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國家和市級知識產權獎勵項目
(一)政策條款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申報國家和市級知識產權獎項和項目。對首次獲評國家級知識產權榮譽稱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經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20萬元的獎勵,對獲評多個獎項的不重復獎勵。對獲評“中國專利金獎”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經認定,給予一次性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獲評市級及以上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示范園區的,經認定,分別給予一次性最高15萬元、20萬元的獎勵。對獲評市級專利工作試點單位、示范單位和市知識產權創新獎的,經認定,按照市級資助金額的 1:1給予配套支持。
(二)申報條件
1.注冊登記在徐匯區或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徐匯區的各類創新主體及服務主體。
2.國家或市級相關榮譽稱號或項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獲評。
3.2023年首次獲評“國家知識產權試點示范高校”。
4.2023年首次獲評“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5.2023年首次獲評“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高質量集聚發展示范區”。
6. 2023年首次獲評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
7. 2023年首次獲評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認定。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項目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獲得獎項或認定資質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4.申報市級獎勵的,須提供市級扶持資金實際到賬的證明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如提供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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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利轉讓、許可獎勵項目
(一)政策條款
支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對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專利轉讓、許可且合同額超過50萬元以上的,通過經省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知識產權交易機構鑒證,經認定,可按實際支付額給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且最高50萬元的獎勵,同一單位當年度獎勵額度最高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注冊登記在徐匯區或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徐匯區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雙方須完成專利轉化、交易、許可等交易流程。
3.通過經省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知識產權交易機構鑒證。
4. 專利轉讓、許可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成功登記備案。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項目申請表。
2.企業、服務機構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交易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合同實際到賬及發票等證明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5.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變更或許可備案證明復印件。
6.上海知識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知識產權交易憑證。
7. 專利轉讓、許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登記備案的證明。
上述材料如提供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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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識產權交易服務項目
(一)政策條款
鼓勵知識產權交易服務。對促成專利轉化、交易、許可實施且合同年累計交易額完成 500 萬元以上的中介服務機構,經認定,按交易額的5%給予中介服務機構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中介服務機構服務所得,且最高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需同時滿足)
1.注冊登記在徐匯區或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徐匯區的服務主體。
2.作為第三方積極促成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轉化、交易、許可實施。
3.其服務涉及的技術領域符合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且知識產權明晰。
4.具有不少于10人的服務團隊,具備開展業務所需要的辦公條件和設施。
5.建立了明確的知識產權轉化、交易、許可實施的服務流程和內部管理體系。
6.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促成專利轉化、交易、許可實施合同,且合同年累計交易額達到500萬元(含)以上。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項目申請表。
2.申報資質(不少于10人的社保證明、知識產權服務流程和內部管理體系)的證明材料。
3.交易合同、服務合同復印件,合同實際到賬的證明材料,須加蓋公章。
4.實際服務所得及相應的發票、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明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上述材料如提供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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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
(一)政策條款
支持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對申請人通過質押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經認定,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50%予以財政補助。同一申請人當年度申請以上貼息貼補總額最高100萬元。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資助。
(二)申報條件(需同時滿足)
1. 注冊登記在徐匯區或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徐匯區的各類創新主體及服務主體。
2.用于質押登記的知識產權合法有效、權屬清晰、法律狀態明確。
3.申報主體通過自有的專利(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或商標質押獲得商業銀行融資并已還清本息,借貸及質押登記手續完備(知識產權質押登記通知書上的地址須在徐匯區)。?
4.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和出質的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一致。
5.同一申請人當年度實際享受貼息政策的借款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6.借款合同和質押合同簽訂時間、質押登記通知書發文時間、還本付息時間均須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項目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知識產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4.銀行出具的借款合同、質押合同,放款、還款、利息支付的轉賬憑證、記賬憑證、發票等證明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5.委托銀行代理申報的須出具蓋有企業公章的委托書。
上述材料如提供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查驗。(由銀行代辦的不需要再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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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利、商標保險項目
(一)政策條款
支持專利、商標保險,鼓勵金融機構積極開發專利技術交易保險、海外維權保險等新產品。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專利、商標保險的,經認定,給予實際支付保費金額50%的財政補助,同一家企業當年度專利、商標保險保費補助總額最高20萬元。
(二)申報條件(需同時滿足)
1. 注冊登記在徐匯區或主要經營業務活動在徐匯區的各類創新主體及服務主體。
2.投保專利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投保專利、商標沒有發生商業糾紛且涉及企事業核心技術或對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
3.申請補貼的專利、商標保險合同簽訂日期須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報材料(一式三份)
1.項目申請表。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3.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費發票,以及銀行轉賬憑證、記賬憑證等材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4.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單及明細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5.專利或商標證書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6.委托保險公司代理申報的須出具蓋有企業公章的委托書。
上述材料如提供復印件的,須同時提供原件核對查驗。(由保險公司代辦的不需再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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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知識產權優秀維權項目
(一)政策條款
支持知識產權維權保護,對通過法律手段依法維護知識產權并勝訴的企業,依申請,經認定,對其司法鑒定費、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調解法律服務費等給予50%的扶持,同一單位年度扶持最高10萬元;對事關我市行業或產業重大利益的企業海外維權援助,給予維權費用50%的補助,單個最高40萬元。
(二)申報條件(需同時滿足)
1.申請人為注冊或登記在本區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近五年無知識產權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無未處理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和惡意商標注冊行為。
2.申請人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有突出成就,高價值知識產權產出成果豐碩;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強,建立有效保護機制,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維權保護成功案例。
3.行政機關作出最終行政決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最終判(裁)定勝訴;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達成協議并執行的時間均須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內。申請人被認定構成侵權的,不予資助。
(三)申報材料(一式二份)
高價值專利國內維權、馳名商標國內維權、重點商標國內維權、知識產權海外維權四類維權項目的申報要求及說明詳見《2024年徐匯區知識產權優秀維權項目申請表》。
來源:上海徐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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