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初,一則關于乒乓球運動員陳夢申請注冊“王楚欽”商標的消息在體育與知識產權圈引發熱議。公眾普遍疑惑:為何一位現役運動員會以他人姓名作為商標進行注冊?這是否構成對他人姓名權的侵犯?抑或只是商業布局中的常規操作?這一事件表面看似簡單,實則牽涉姓名權、商標法、體育IP運營策略及公眾人物權益邊界等多重專業議題。
根據中國《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包括姓名權。而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若自然人姓名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于商業活動中易導致公眾誤認,則可構成對姓名權的侵害。王楚欽作為國家隊主力選手,在2023至2024年期間多次代表國家出戰國際賽事,其姓名已具備顯著識別度和商業價值。在此背景下,非本人申請注冊其姓名作為商標,需提供合理授權或正當理由,否則將面臨異議或無效宣告風險。值得注意的是,商標局公開信息顯示,該申請類別涵蓋第28類(體育用品)與第35類(廣告銷售),均為高價值商業領域,進一步放大了事件的敏感性。
一個獨特但常被忽視的案例是2021年某退役體操運動員嘗試注冊“肖若騰”商標用于健身課程推廣,后因未獲授權且被認定存在搭便車意圖,最終在異議階段被駁回。相較之下,陳夢作為同項目現役頂尖選手,其行為動機更顯復雜。有業內人士推測,此舉或為防御性注冊——即防止第三方搶注后反向勒索,或用于未來聯名產品開發。但問題在于,防御性注冊通常以自身姓名或團隊名義進行,而非直接使用他人全名。若缺乏明確授權鏈條,即便出于善意,也可能因程序瑕疵觸發法律爭議。此外,2025年新修訂的《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強化了對“明知他人姓名仍申請注冊”的主觀惡意認定標準,使得此類操作空間進一步收窄。
體育明星的姓名早已超越個人標識,成為可量化的商業資產。據第三方機構統計,2024年中國頭部運動員個人IP衍生品市場規模突破12億元,其中商標授權是核心變現路徑之一。然而,當前多數運動員缺乏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往往依賴經紀團隊或親屬代為操作,導致注冊行為缺乏專業合規審查。陳夢此次申請若確無王楚欽本人同意,則不僅可能面臨商標無效,還可能損害兩人長期建立的公眾形象與合作關系。長遠來看,體育界亟需建立更規范的IP共營機制,例如通過聯合工作室、授權協議或共同持股實體來管理姓名、肖像等權益,避免個體行為引發系統性風險。在競技成績之外,如何構建合法、可持續的商業生態,將成為新一代運動員必須面對的專業課題。
- 2025年陳夢申請注冊“王楚欽”商標,涉及第28類與第35類商品服務
- 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姓名注冊可能侵犯在先姓名權
- 王楚欽因國際賽事表現已具備較高社會知名度,其姓名具有商業識別價值
- 2021年“肖若騰”商標搶注案被駁回,為類似事件提供司法參照
- 防御性注冊通常應以本人名義進行,直接注冊他人全名存在法律風險
- 2025年新版《商標審查審理指南》強化對惡意搶注的主觀認定標準
- 中國頭部運動員IP衍生品市場2024年規模超12億元,商標是核心資產
- 運動員亟需建立專業化知識產權管理機制,避免個體操作引發合規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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