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上海城市數字化轉型戰略部署,支持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建設智能工廠,根據《青浦區關于促進先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辦法》和《青浦區推進企業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工廠建設實施細則(試行)》,現組織開展2023年度青浦區智能化改造扶持資金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企業為依法設立登記、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均在青浦區的制造企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態正常、財務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近兩年內未發生安全、質量或環境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二)企業已在2022年對接服務商開展智能化改造評估診斷,且服務商出具的診斷報告已通過評審。

(三)企業參照診斷報告實施了智能化改造,從診斷報告出具之日起至2023930日累計軟硬件總投入不低于60萬元(以發票日期、含稅金額為準),相關軟硬件投入已享受過其他區級扶持資金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支持標準

對企業參照診斷報告實施投入的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其中,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其他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

三、申報材料

(一)青浦區智能化改造扶持資金項目申報書(附件1);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房地產權證明或租房合同材料復印件;

(四)項目軟硬件總投入明細清單及對應發票復印件(附件2);

(五)服務商為企業出具的診斷報告;

(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報告;

(七)戰略性新興產業總產值表即統計局B104-4表(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提供)

四、申報及評審流程

(一)企業申報。企業通過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和服務平臺(http://cyfz.shqp.gov.cn)進行在線申報,相關電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傳,同時發送一份至郵箱simiash@163.com;紙質材料(一份,A4紙雙面打印后膠裝成冊)報送至區經委。

申報材料網上受理及紙質材料遞交截止時間為2023113日,逾期不受理。

(二)部門審核。區經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組織專家并會同聯合審核小組成員單位對項目進行評審,確定擬支持項目。對評審通過的項目,由區經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有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及時組織調查核實。

(三)區級審議。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報青浦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議,統籌確定支持項目并下達扶持資金。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青浦區經委技術進步科? 夏老師

聯系電話:59732890-10318

書面材料受理地址:青浦區公園路100318

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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