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浦東新區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建設數字化智能化示范應用,打造以人形機器人為引領的具身智能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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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浦東新區人工智能賦能經濟數字化轉型高質量發展專項操作細則》
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4年12月6日
為推動浦東新區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建設數字化智能化示范應用,打造以人形機器人為引領的具身智能高地,推動建設人工智能世界級產業集群,根據《浦東新區促進重點優勢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浦府規〔2022〕5號),特制定本操作細則。
一、資助對象
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均在浦東新區,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且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適用本政策。
二、資助內容
1、支持數字化轉型標桿項目
支持符合國家、上海市、浦東新區經濟數字化轉型發展方向,具有創新性和引領性的經濟數字化轉型項目。對世界人工智能大會應用場景、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和經濟數字化轉型“揭榜掛帥”項目、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重大平臺和創新應用等標桿項目,經審核,給予不超過項目總投資50%的資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
2、鼓勵大模型應用
鼓勵企業在金融、醫療、工業和人形機器人等領域開展大模型應用,對通過私有化部署、云化部署、API調用、終端部署等方式購買大模型平臺服務的,經評審,發放模型券,抵扣實際完成合同金額的50%。
3、支持算力基礎設施建設
對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千卡規模及以上智能算力部署并納入統籌、接受調度的算力建設主體,可根據智算服務器實際投資額或租金最高2%-4%分階段給予獎勵,每階段獎勵資金分3年撥付。
4、支持服務型制造
對國家、上海市相關部門認定的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同類示范層級從市級升級為國家級,給予差額獎勵。
5、支持制造業企業數字化診斷
支持數字化診斷服務商為本區制造業企業開展數字化診斷服務并出具診斷報告,經評估,對符合要求的診斷報告,按照2.5萬元/家的標準給予服務商一次性補貼。
6、支持人形機器人應用場景建設
在人形機器人試點示范階段,經綜合評估,認定為示范應用項目,具備可復制可推廣取得良好示范效果的,支持投資不低于500萬元的項目,給予場景應用方最高50%補貼。
7、鼓勵人形機器人整機銷售
鼓勵注冊、生產在浦東的人形機器人整機企業推廣和銷售人形機器人整機產品,帶動核心零部件、操作系統、具身大模型等產業鏈關鍵部件集聚發展。經綜合評估核定后,按照單筆訂單或年銷量,根據年合同訂單完成交付及場景應用情況,給予企業獎勵。鼓勵批量銷售,單筆訂單5臺以上,按照合同金額核定后,獎勵金額最高30%,單臺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或企業年銷售總數達100臺,按照合同金額核定后,獎勵最高不超過30%,單臺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單個企業年度支持不超過5000萬元。
8、配套支持
對獲得上海市級政策支持的人工智能和軟件項目,可在項目驗收完成后,給予一定配套獎勵。
對明確配套要求的,按市級部門立項時明確的區級支持要求給予配套支持。對未明確配套要求的,經區相關部門協商一致,按照企業獲得的上海市級項目扶持資金總額,給予不超過企業獲得上海市級項目扶持資金50%的獎勵。同一項目各級政府獎勵和資助總額不超過企業總投入的50%,最高5000萬元。
三、部門職責
1、各片區管理局、鎮作為操作主體,負責申報受理、項目審核、過程監督和跟蹤服務。
2、區科經委會同財政局等相關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計劃安排、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發布政策年度申報指南、組織項目復核和聯合會審。
3、區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撥付、監管,參與計劃安排的擬定、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
4、區審計局負責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監督管理
1、項目監管
各片區管理局、鎮負責具體對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實施動態跟蹤檢查監管。
2、績效評價
各片區管理局、鎮每年匯總完成上一年度項目實施效益情況和項目管理工作總結,區科經委會同財政局開展年度績效評價工作。
五、應用解釋及施行日期
對既適用上級機關相關扶持規定,又適用本政策的,一律先執行上級機關規定,執行后與本政策相比不足部分,可補充執行。
本政策與區級其他各項政策按“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政策年度申報指南由區科經委統一發布。本政策自2024年12月28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期間,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政策實施過程中如遇國家或上海市頒布新規定,則按新規定調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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