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定區推進“小巨人計劃”行動方案(2011-2015)》(嘉府辦發[2011]1號)精神,圍繞打造長三角綜合性節點城市的發展目標,堅持“穩中求進、進中求變、變中領先”的發展思路,以“加強創新企業培育、加速創新成果轉化、優化創新體系建設、加大品牌創新力度”為重點工作,加快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引導優勢產業集群集聚發展,通過政府引導和推動,著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小巨人”企業,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稅收屬地征管的本區各類企業。?

二、獎勵內容及標準

(一)科技創新獎

為鼓勵企業營造良好的自主創新環境,充分調動企業自主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科技創新步伐,促進科技與經濟的緊密結合,重點對經認定的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專利工作示范單位、技術發明獎、標準化示范項目、循環經濟示范企業給予獎勵。?

1.對認定的上海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獎勵?30萬元;?

2.對認定的專利工作示范單位,市級獎勵?15萬元,區級獎勵?10萬元;

3.對獲得技術發明獎的企業,國家一等獎獎勵?50萬元,國家二等獎和市一等獎獎勵?20萬元;?

4.對認定的標準化示范項目企業,國家級獎勵?30萬元、市級獎勵?15萬元;?

5.對認定的循環經濟示范企業,國家級獎勵?50萬元、市級獎勵?30萬元、區級獎勵?10萬元。?

(二)技術進步獎

為鼓勵企業以人才助力提高科研技術水平,以科技創新實現產業優化升級,堅持科技

人才、資本與產業的融合發展,重點對經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科技小巨人企業、技術進步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站給予獎勵。?

1.對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獎勵?100萬元、市級獎勵?30萬元、區級獎勵?15萬元;

2.對認定的科技小巨人企業(含培育企業),市級獎勵?30萬元、區級獎勵?15萬元;

3.對獲得科學技術進步獎的企業,國家一等獎獎勵?100萬元,國家二等獎獎勵?30萬元,市一等獎獎勵?20萬元;

4.對認定的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業,獎勵?50萬元;

5.對認定的上海市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工作站企業,獎勵?15萬元。

(三)品牌建設獎

為鼓勵企業加強自主品牌建設,豐富品牌內涵,提升品牌價值和效應,發揮品牌戰略對區域經濟發展的提升作用,重點對經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國際注冊商標、地理標志商標、名牌產品(服務)企業給予獎勵。?

1.對新認定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企業,獎勵?10萬元;?

2.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獎勵?100萬元;

3.對獲得上海市著名商標的企業,獎勵?30萬元;?

4.對獲得國際注冊商標的企業,獎勵?5萬元;

5.對獲得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的企業,國家級獎勵?30萬元;

6.對獲得上海市名牌產品(服務)的企業,獎勵?30萬元。

(四)現代農業獎

為鼓勵企業提升農業現代化水平,加快發展都市型現代農業,提高農田產出率和綜合生產能力,推動農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重點對經認定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區(場、園)、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示范合作社或標兵給予獎勵。?

1.對認定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國家級獎勵?30萬元,市級獎勵?15萬元;?

2.對認定的農業標準化生產示范區(場、園),國家級獎勵?30萬元,市級獎勵?15萬元;?

3.對認定的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申請人,國家級獎勵?30萬元;?

4.對認定為示范合作社或標兵的,國家級獎勵?30萬元,市級獎勵?15萬元。?

(五)特別貢獻獎

對已獲得“小巨人”稱號的企業,為進一步引導和鼓勵其不斷做大做強,為區域加快“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提供有效保障,并為嘉定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不斷提高區域經濟發展

質量和效益,對稅收?1000萬元以上連續兩年同比增長20%以上的企業,獎勵?20萬元。

三、獎勵除外情況

1.企業有違法、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被查處的。?

2.當年企業稅收區鎮實得部分不足?80萬元的。

3.能耗1000噸標煤以上的企業萬元產值能耗同比上升20%的。?

4.對同一企業同一個項目分別被幾個職能部門立項或認定的,按照獎勵金額最高的一項給予獎勵,其他立項或認定結果不予獎勵。?

5.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不達標的。?

四、工作機制

成立嘉定區推進小巨人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府辦、發改委、經委、農委、科委、國資委、財政局、工商分局、稅務分局、人社局、統計局、環保局、質監局、安監局、監察局等職能部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經委,辦公室具體落實小巨人計劃的規劃、組織、認定、考核和獎勵工作。由發改委、經委、農委、科委、工商分局、人社局和質監局等部門負責具體推進,各部門負責各自條線上的項目申報及推進工作,并及時將項目進展情況匯總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其他

1.對上市企業,按《嘉定區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扶持辦法》(嘉府辦發[2008]12號)精神執行。?

2.對同一企業不同項目分別被幾個職能部門立項或認定的,三個年度內(獲獎年度及獲獎年度前兩年)累計獎勵金額不超過:國家級?150萬元,市級?80萬元,區級?50萬元。?

3.小巨人計劃獎勵項目資金由區推進小巨人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區推進小巨人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核準后撥付。?

4.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區推進小巨人計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來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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