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楊浦區2023年(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在上海市楊浦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請申報企業于4月28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并經初審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一式一份),于5月10日前報送至楊浦區商務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請申報企業于4月28日前登錄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并經初審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一式兩份),于5月10日前報送至楊浦區商務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前,須先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一)時間要求:于4月28日前,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工作。(二)簡單更名:經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可于4月28日前,向楊浦區商務委員會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提出簡單更名申請,填寫《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須簽章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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