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要求,現就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條件標準

1、注冊登記在本區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2、符合工信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3、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 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 (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組織實施

(一) 市級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

有意向申報創新型的企業于423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平臺(http://www.ssme.sh.gov.cn)在線填報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并上傳電子材料。初審通過:428日前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 (見附件1),并將自評表報送至黃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且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一致)

黃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根據評價標準,審核并抽查申報材料,通過后向市經信委推薦。

(二) 市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及復核

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線上申報

新申報和復核企業于423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平臺( http://www.ssme.sh.gov.cn) 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上傳相關電子材料。

線下材料

初審通過:428日前將在線打印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 (見附件2)報送至黃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一致)

黃浦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根據評價標準,審核并抽查申報材料,通過后向市經信委推薦。

聯系方式

聯系人:

呂老師、陳老師、蔡老師

聯系電話:

33134800-20969

33134800-20986

33134800-21029

聯系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廣東路3571號樓西9

來源:黃浦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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