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和《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滬科規〔2019〕4號)有關要求,2023年度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相關工作全面啟動,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各項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2年度企業年度信息(年度數據)報送工作安排根據科技部統一要求、《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滬科規〔2019〕4號)的有關規定,有效期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需完成“上一年度企業年度信息”及“企業年數據報送”兩項工作。為方便企業填報,企業直接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完成年度信息報送。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進入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企業年度信息”事項欄目“新建年度信息”進行填報。在線完成企業年度信息;企業基本信息;上年度企業經營情況;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情況;上年度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情況;企業科技活動情況等內容的填報并上傳相關附件。填寫完畢后提交給上海市認定辦公室進行審核。企業所報送的年度信息(年度數據)由認定辦公室按照認定條件進行審核,若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暫停享受稅收優惠。1、申報企業條件:申報企業的產品(服務)業務領域須符合財稅〔2017〕79號和財稅〔2018〕44號《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認定范圍(試行)》中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和服務貿易類。(二)企業的產品(服務)屬于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三)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的50%以上;(四)企業從事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范圍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五)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是指企業根據境外單位與其簽訂的委托合同,由本企業或其直接轉包的企業為境外單位提供本辦法第三條所規定的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服務貿易類業務,而從上述境外單位取得的收入。(三)加載統一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網上提交掃描件,書面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復印件);(四)采用先進技術或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的證明材料;(五)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六)企業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以及從事本辦法第三條規定范圍內的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比例情況表;(七)向境外客戶提供的國際(離岸)外包服務的外包合同、開具發票或收匯證明,以及《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明細表》;首次申報的企業采取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先行注冊,上海市政府“一網通辦”(http://zwdt.sh.gov.cn)在線提交《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材料;有效期滿重新認定的企業(即2021年認定通過企業),上海市政府“一網通辦”(http://zwdt.sh.gov.cn)在線提交《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材料。企業申報材料經各區科委形式審查;市認定辦公室組織相關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根據專家意見確定擬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名單,報請市認定協調小組審定后公示;公示無異議的企業報科技部備案后,核發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證書。(1)注冊: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進入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事項欄目完成相關注冊。(2)申報:企業登錄上海市政府“一網通辦”(http://zwdt.sh.gov.cn)“按部門”->“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支持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一件事專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立即辦理”->“認定”在線提交《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申請表》及相關附件材料。(3)提交書面資料:企業在申請階段無須提交書面資料,僅需在認定文件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區科委提交書面材料。有關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辦事指南等信息均通過“一網通辦”、“上海科技”網站-“辦事服務”-“行政審批事項”-“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公布。1、更名范圍:有效期內名稱發生變更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3、更名方式:需要辦理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更名的企業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https://fuwu.most.gov.cn/)進入火炬中心業務辦理平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事項欄目中提出更名申請。市認定辦公室審核通過后,報請市認定協調小組審定。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科技部備案,重新核發證書。上海市有關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更名等辦事指南、及相關信息均通過“上海科技”網站——“辦事服務”——“行政審批事項”——“上海市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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