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本區產業經濟轉型升級,根據《青浦區提信心擴需求穩增長促發展行動方案》(青府規發〔2023〕1號)精神,開展2023 年度青浦區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第一批)項目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技術改造是指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產能,實現內涵式發展的投資活動。專項資金支持額度給予經核定項目總投入8%的資金支持;對屬于戰新行業的技改項目,給予12%的資金支持,最高200萬元。驗收通過后一次性撥付專項支持資金。(一)項目申報單位應當是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四)技術改造項目未納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和《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和淘汰類》,項目具有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五)項目總投入300萬元以上,包括固定資產投資和軟性投入。固定資產投資包括用于項目的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設備器具購置等費用,其中建安投資不超過項目設備投資的25%;軟性投入包括軟件、試驗和檢測等費用。項目總投入中,固定資產投資占比不低于70%;(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備案(核準)、環保等方面的手續已經落實,建設期在2021年1月以來已完成的技術改造投資項目。(一)2023年青浦區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二)2023年青浦區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申請報告;(四)企業投資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核準或備案的批準文件;(五)生態環境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情況表即統計局206表(備案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七)新增用地項目出具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零增地項目提供房地產權證;非自有房產的提供租房證明及房地產權證;(九)技術改造項目總投入明細清單及提供發票復印件;(一)組織方式。區技術改造專項采取分批次申報方式。(二)申報時間。本次申報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3月13日-4月10日,接收紙質材料截止時間為2023年4月17日。(三)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錄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和服務平臺及國家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后,向所在街鎮或區級公司遞交書面申請材料,交區經委一份。(四)申報初審。項目申報材料須符合相關規定,申報完成后, 由各街鎮和區級公司對申報材料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對項目管理平臺申報材料的一致性、齊全性嚴格把關,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內容的,予以退回或要求項目申報單位在限定時間內補齊。項目初審通過后,出具初審意見及網絡批轉,并將申報材料報送至區經委。(五)評審方式。項目經街鎮、區級公司初審通過后,由區經委統一委托審計單位出具項目專項審計報告,區經委會同區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專家評審項目投入情況, 根據評審情況確定項目支持資金。(六)公示。對于審核通過的項目,由區經委在經委官網向社會公示。(七)區級審議。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區經委報青浦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議。(八)資金撥付。審議通過后,由區經委、區財政局聯合下達資金撥付文件,區財政局根據文件撥付專項資金到各相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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