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推進智能工廠建設領航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 年)》、《臨港新片區工業互聯網賦能產業集群行動方案(2022-2025)》、《臨港新片區工業互聯網“平臺+園區”建設指導意見(202-2025)》、《臨港新片區“數聯智造”—工賦創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 年)》、《臨港新片區“數聯智造”—智造煥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關于推進“智造煥新”建設行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聚焦重點產業領域,深入實施智能制造工程,推進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智能化變革,深化“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培育建設一批領航工廠,打造一批特色場景,同時推進智能制造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模式的示范應用,賦能產業集群協同創新。
1、未來工廠:廣泛應用數字孿生、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技術,實現數字化設計、智能化生產、智慧化管理、協同化賦能、綠色化制造、安全化管控和社會經濟效益大幅提升的現代化工廠。2、5G全連接工廠:參考《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5G全連接工廠建設指南的通知》(工信廳信管〔2022〕23 號)進行整體規劃與建設。充分利用以 5G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集成,打造新型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新建或改造產線級、車間級、工廠級等生產現場,形成生產單元廣泛連接、信息(IT)運營(OT)深度融合、數據要素充分利用、創新應用高效賦能。3、智能工廠(車間):基于全面互聯、智能控制、安全可靠的工業互聯網,廣泛采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和先進制造技術,覆蓋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運維服務等生產全流程,實現響應時間縮短、資源消耗減少、質量效益提升、運營成本降低、環境生態友好的現代工廠。1、新技術、新賽道融合創新應用場景:開展數字孿生、人工智能、5G、大數據、工業互聯網等新技術在制造環節的深度應用,形成“5G全連接+”、“工業元宇宙+”、“綠色低碳+”、“智能終端+”、“AI+”等融合創新應用。2、產業鏈協同應用場景:智能制造應用水平高、核心競爭優勢突出的“鏈主”企業,基于產業鏈上下游,推進產業生態融合發展,優化供應鏈協同,開放數字化資源與服務能力的應用場景。3、“平臺+園區”應用場景:基于園區工業互聯網平臺,促進園區上下游企業設計、制造、服務等高效協同,在敏捷設計研發、智能生產管控、精準運維服務等方面的應用場景。1、做大數字化轉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工廠咨詢規劃、診斷評估、技術標準等服務,數字技術在智能工廠的集成創新與應用服務。2、做強“5G+工業互聯網”運營服務:提供 5G、云計算、邊緣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全過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應用服務。3、做深軟件和信息服務:提供工業(產品)設計與服務、工藝設計與服務、集成電路設計、新產品與工藝合作研發、新技術委托開發、芯片設服務等。4、做優智能裝備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機器人智能終端、高端數控機床、智能傳感等通用智能制造裝備以及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工控系統、工業母機、自適應機器人、協作機器人等新型裝備。1、評估診斷:面向臨港新片區工業企業,在工廠數智化評估診斷方面的相關需求。2、供需對接:面向臨港新片區工業企業,在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方面有切實場景打造或其他相關項目。3、技術攻關:圍繞限制本企業、本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技術難題,需協同攻關解決的技術需求。1、在臨港新片區內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內(431平方公里),近三年經濟效益較好且信用記錄良好的企業。2、領航工廠試點示范申報主體為工廠建設經營方,申報工廠要求在 2023 年 10 月底前建成投產。3、特色場景試點示范申報主體為場景具體建設方,申報場景要求為 2023 年新建場景,并在 2023 年 10 月底前建成。4、創新服務試點示范申報主體不限于臨港新片區內注冊,但要求 2023 年期間在臨港新片區有落地實施的服務案例,且具有較好應用效果及行業推廣價值。5、產業對接申報主體須已有明確的評估診斷需求、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需求,且相關項目已有相當的資金準備。6、申報主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重大、特大環境事故,無違法違規行為。7、申報主體愿意主動配合開展現場評估和宣傳總結,積極推廣典型經驗。(一)申報時間:即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均可申報,分批集中組織評審。1、發送電子材料。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按照格式要求填寫申報表(詳見附件),電子版材料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郵件主題:“申報方向”+企業名稱;2、準備書面資料。打印并膠裝書面申報資料(一式三份),按要求蓋章后報送我委B521 辦公室;3、蓋章要求。申報書需填報所在園區、鎮初審并蓋章;提交的申報材料均需蓋企業章。(三)評審方式:申報材料經園區或鎮預審、科創中心初審、臨港管委會復審、專家評審等環節,其中專家評審由我委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專家評審主要采取會議評審方式,并輔以現場考察,屆時須申報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四)公開公示:我委根據申報評審情況,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后正式下達擬支持計劃,并在一定范圍予以公示。對于評選出的試點示范項目,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關于推進“智造煥新”建設行動若干措施》及《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予以相關支持,并在國家、市級評選中給予優先推薦。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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