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浦東新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浦東新區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和《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知識產權資助專項操作細則》(滬浦知局規〔2021〕1號),編制2022年度第二批項目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
注冊登記、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且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二、資助項目
(一)國家級獎項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新獲批的中國專利金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中國商標金獎、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全國版權示范單位或全國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每項可給予資助30萬元;對新獲批的中國專利銀獎、中國外觀設計銀獎或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每項可給予資助10萬元。
2.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為2021年以來獲批上述獎項或稱號的。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獎項證書復印件或政府批文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
(二)市級試點示范單位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當年度被批準為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的企事業單位,按1:1給予配套資助。
2.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須是經上海市相關部門認定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證書復印件或政府批文復印件;資金使用協議;資金使用承諾書;已有專利申請及授權情況明細表;與市級資金立項部門簽訂的計劃任務書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
4.實施周期與中期檢查
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2年,建立中期檢查和跟蹤制度。
5.本項目申報受理日期根據市主管部門發文,通知相關單位辦理。
(三)區級培育企業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給予一次性資助10萬元(有知識產權創新工作的優先),并優先推薦申報上海市試點示范單位。
2.申報要求
(1)有獨立知識產權部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2名以上;授權發明專利4件以上,近3年累計發明專利申請5件或通過PCT途徑申請專利2件以上;有效注冊商標2件以上,且主商標注冊滿2年。
(2)知識產權年度工作經費占當年研發投入的10%或5萬元以上;近三年年平均銷售收入4000萬元以上,其中含知識產權的產品年銷售額占總銷售額的60%以上。
(3)暫未列入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的。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獨立知識產權部門設立證明材料;企業專職知識產權工作人員證明材料及半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企業發明專利清單;PCT申請材料;企業商標注冊證明材料;企業2019-2021年度審計報告;知識產權年度工作經費占當年研發投入比例情況材料;含知識產權的產品年銷售額占總銷售額比例情況材料;其他證明材料。
(四)企業管理能力提升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1年以來新培養或引進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的企事業單位,可按每人10萬元的標準給予資助。
2.申報要求
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包括: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在職且連續工作半年以上。同一人的同一職稱只資助一次。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證書復印件;申報人員半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五)服務機構成長性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0萬元且設立年限不超過三年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資助20萬元。
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3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資助20萬元。
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每家給予資助30萬元。
2.申報要求
(1)“設立不超過三年”指設立于2019年1月1日以后。
(2)“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指202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
(3)“首次達到”指在政策執行期間第一次滿足指定主營業務收入目標。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2021年審計報告;2021年度企業知識產權服務狀況報告;2021年度知識產權服務合同、發票清單;其他證明材料。
(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1年以來新培養或引進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可按每人5萬元的標準給予資助。
2.申報要求
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包括:具有專利代理師資格或副高級以上知識產權專業職稱,在職且連續工作半年以上。同一人的同一職稱只資助一次。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知識產權中高級專業人才證書復印件;申報人員半年以上繳納社保證明;其它證明材料。
(七)服務機構促進運營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服務浦東新區企事業單位,促成專利交易許可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可按年度專利運營實際交易額的1%給予資助。
2.申報要求
(1)專利交易的出讓方或專利許可的許可方注冊地與稅管地應在浦東新區;
(2)專利交易與許可的雙方為非關聯方;
(3)同一機構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 50 萬元,與服務機構成長性資助從優不重復享受。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營業執照復印件;專利權證明材料;專利交易或許可合同、發票、到帳憑證;服務機構參與專利交易許可的服務合同等證明材料;其它證明材料。
(八)海外維權服務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為浦東的企事業單位提供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服務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組織,依申請,滿足條件的,給予一次性資助20萬元。
2、申報要求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a)成立兩年以上,具備較好的知識產權服務能力;
(b)為浦東的企事業單位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和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技術支持,且每年服務對象超過10家;
(c) 組織海外知識產權公益培訓等服務2次以上;
(d) 形成法律環境報告或預警報告2份,并允許浦東新區知識產權局用于公益宣傳發布。
3、申報材料
a)項目申報表;b)主體資格證明;c)海外知識產權布局、風險防范和糾紛應對等提供法律服務和技術服務的服務清單;d)簽訂合同的提交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及項目服務報告,未簽訂合同的提交海外維權服務臺賬記錄或者音視頻資料等證明材料;e)法律環境報告或預警報告全文;f)組織海外知識產權公益培訓的證明材料,如通知、簽到表、照片、視頻等;g)其他證明材料。?
(九)知識產權保險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企事業單位,可按實際支付的保費總額的5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要求
對于已申請獲得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浦東新區配套資金支持,尚在項目實施期內的,不得申請本項目資助。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投保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知識產權保險保單復印件;保險費用憑證復印件;其它證明材料。
(十)高價值專利產業化實施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企業高價值發明專利實施后產品年銷售收入比上年度增加500萬元以上的,經審核,每件專利滿足上述產業化條件后可給予資助10萬元,每年每家限申報一件。同一專利不重復資助。???
2.申報要求
(1)企業擁有高價值發明專利,且該發明專利已經實施(含許可他人實施);
(2)該發明專利需符合國家認定高價值發明專利的相關標準;
(3)專利實施后產生500萬以上的銷售收入增漲。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發明專利授權證書及最近年度年費收據復印件;專項審計報告或2020-2021年度審計報告及其他證明銷售數據的材料;產品圖片或照片;高價值專利及對應產品的狀況報告。
(十一)專利運營轉化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研發機構,設有知識產權轉化運營中心,推動科技成果形成高價值專利,且實現專利交易許可的,可按年度專利運營實際交易額的2%給予資助。
2.申報要求
(1)專利交易的出讓方或專利許可的許可方注冊地與稅管地應在浦東新區;
(2)專利交易與許可的雙方為非關聯方。該發明專利需符合國家認定高價值發明專利的相關標準;
(3)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研發機構認定材料;知識產權轉化運營中心設立材料;專利權變更材料或許可合同備案材料;專利交易或許可合同、發票、到帳憑證;其它證明材料。
(十二)標準必要專利池建設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國家或上海市行業標準制定的,以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為核心,牽頭構建專利池,并開展市場化運營的,經審核,可給予一次性資助50萬元。
2.申報要求
(1)企事業單位參與國際、國家或上海市行業標準制定的,以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為核心,牽頭構建專利池;
(2)專利池入池國內發明專利數量30件以上(或國內發明專利和通過PCT途徑授權的國際專利均為10件以上);
(3)專利池開展市場化運營。
3.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表;參與國際、國家或上海市行業標準制定材料;標準必要專利的專利證書及證明材料;專利池建設及運營情況報告;專利池入池專利清單;其他證明材料。
(十三)維權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應對知識產權糾紛中通過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依法維權并成功,按其實際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鑒定費、檢索評價費等合理費用的50%給予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涉及海外維權的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與海外維權服務資助從優不重復享受,與知識產權保險資助項目不重復享受。
2、申報要求
(1)依法維權包含主動維權或維權應訴;
(2)維權成功包含全部勝訴和部分勝訴;
(3)涉及海外維權的資助,維權成功證明材料系在國外取得的,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證據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取得的證明材料,應當具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的證明手續。外文書證或者外國語視聽資料等證明文件應當附有由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的或者其他翻譯準確的中文譯本,由翻譯機構蓋章或者翻譯人員簽名。
3、申報材料
a)項目申請表;b)維權成功證明;c)相關協議及對應發票;d)其它證明材料。
(十四)調解機構資助
1、資助形式及額度?
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依法調解涉及浦東的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并成功結案的,依申請,成功結案數滿20件的,資助10萬元,成功結案數每增加20件資助5萬元。同一機構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60萬元。
2、申報要求
(1)調解資助針對2021年1月1日-2022年8月31日調解成功并達成調解協議的知識產權糾紛。申報資助案件涉及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或已獲得其他同類項目資助的除外;
(2)必須達成書面協議;
(3)訴調對接案件中調解成功的相同原被告同一批次案件,按達成的調解協議計算。
3、申報材料?
a)項目申請表;b)調解成功案件清單;c)案件受理材料或案件委托材料;d)調解協議書或民事調解書或民事裁定書等調解成功證明材料;e)調解回訪記錄或撤訴材料;f)其他證明材料。?
三、申報流程與申報方式
(一)申報流程
申請人登錄浦東新區財政科技投入專項綜合監督服務平臺,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進行項目申報。
(二)申報方式
??1、線上申報
??在線提交電子材料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2、書面材料
??市級試點示范單位資助項目書面材料需提交一式三份;其余項目書面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書面材料需與在線提交電子材料一致)。
四、申報受理期限
申報受理日期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7日;已受理項目材料的補正提交日期截至2022年10月21日。
來源:上海浦東
湘應企服為企業提供:政策解讀→企業評測→組織指導→短板補足→難題攻關→材料匯編→申報跟進→續展提醒等一站式企業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