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區政府《關于“助企紓困、助長消費、助力就業”的若干產業扶持政策》的文件精神,現就落實金融相關扶持政策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各街鎮認定的本轄區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按照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的劃型標準執行)。重點聚焦以下行業:汽車及新四化、智能傳感器及物聯網、高性能醫療設備及精準醫療等重點發展產業企業。(二)持續經營時間超過1年,近3年無違法違規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采取貨幣資金補貼方式,直接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貼息。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在申報指南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2022年6月21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止),通過嘉定區大數據產融合作服務平臺在區內合作銀行新增的6個月以上“紓困貸”,給予企業貸款貼息,貼息利率為貸款發放利率并不高于發放貸款時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30個基點。貼息期限為三個月;單一企業享受貼息貸款額度不高于1000萬元(含)。如企業從國家或市級相關部門獲得貸款貼息,則不予享受本區貸款貼息政策。如我區已經發放貸款貼息的,予以收回。1.《嘉定區新冠肺炎防疫期間企業貸款貼息申報表》(附件一);以上材料均需一式兩份,并加蓋企業公章。線上申請時上傳一份即可。(一)企業結合自身貸款實際情況應在完成三個月付息后,登錄嘉定區產業政策扶持信息管理系統(http://jwjc.jiading.gov.cn:9060/zcpt/login)進行在線申報。(二)企業在線填寫后生成《貸款貼息申報表》(附件一),貸款用途承諾書(附件二)、放款憑證等材料加蓋公章后掃描上傳,全套紙質材料加蓋公章后于2023年3月1日或2023年6月1日前交貸款銀行,銀行于2023年3月15日或2023年6月15日日前交區金融辦。享受貼息支持的企業應將貸款資金用于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確保貼息貸款專款專用,不得用于投資、理財等其他套利活動。對于申報材料不實、不遵守承諾及不履行相關配合義務的單位,區金融辦有權追回其取得的資金,取消申報資格,并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報區社會信用體系征信系統。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湘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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