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上海市建設100+智能工廠專項行動方案(2020-2022年)》(滬經信制〔2020〕643號)、《臨港新片區“數聯智造”—智造煥新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滬自貿臨管委〔2021〕625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關于推進“智造煥新”建設行動若干措施》(滬自貿臨管委〔2021〕626號)等文件精神,全面推進重點行業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升級,打造一批臨港新片區智能工廠及標桿工廠,現啟動臨港新片區2022年第二批智能工廠及標桿工廠申報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智能工廠

1.在臨港新片區內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內(431 平方公里);

2.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3.具備一定的自動化、數字化工廠基礎;

4.對已通過市級智能工廠認定的,應主動聲明。

(二)標桿工廠

1.已通過臨港新片區智能工廠認定;

2.實施成效突出、示范帶動效應強的行業龍頭企業;

3.能充分體現臨港智能制造的先進性、高端性、引領性,推動臨港制造業智能化高端化升級,加快制造業數字化轉型。

二、申報材料

(一)智能工廠

1.填寫《臨港新片區智能工廠申報書》一式三份;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法人身份證、聯系人身份證、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明、企業租房合同或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

3.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信息安全管理體系等第三方認證證書復印件;

4.企業智能制造關鍵技術裝備、軟件的清單及品牌、供應商和發票復印件;

5.企業智能制造方面取得的專利、軟件著作權證書復印件;

6.能夠突出反映企業智能工廠建設成效的電子照片(大小不低于5M,像素不低于800萬,數量不少于10張,并附照片說明性文字);

7.完成上海市智能工廠線上測評的雷達圖截圖。

(二)標桿工廠

1.填寫《臨港新片區標桿工廠申請表》

三、申報審核程序

(一)申報時間:

2022年10月11日啟動申報工作,

申報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二)申報方法:

1.發送電子材料。電子版材料打包發送至郵箱:nixj@lgxc.gov.cn,郵箱主題:“智能工廠/標桿工廠”+企業名稱;

2.準備書面資料。打印并膠裝書面申報資料(一式三份),按要求蓋章后報送臨港管委會C533辦公室;

3.蓋章要求。申報資料中的《臨港新片區智能工廠申報書》需填報所在園區、鎮初審并蓋章;提交的申報材料均需蓋企業章。

(三)評審方式:

1智能工廠:

申報材料經園區或鎮預審、科創中心初審、臨港管委會復審、專家評審等環節,其中專家評審由臨港管委會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專家評審主要采取會議評審方式,屆時須申報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

2標桿工廠:

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現場評估。

(四)公開公示:

臨港管委會根據申報評審情況,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后正式下達擬支持計劃,并在一定范圍予以公示。

四、復評通知

對已認定的臨港新片區智能工廠企業和標桿工廠實施動態管理,臨港管委會將每三年對已獲評智能工廠和標桿工廠企業進行復評。

來源:上海臨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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