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力打響上?!八拇笃放啤甭氏韧苿痈哔|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18〕8號),實施《全力打響“上海制造”品牌 加快邁向全球卓越制造基地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加強本市企業品牌建設,大力發展品牌經濟,本市將繼續組織落實國家有關《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實施指南》等系列標準貫標工作,全面開展2022年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條件:

企業核心總部或主要運營主體位于上海,且商標(品牌)權屬歸于該企業。在近三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保等事故和各類嚴重違法違規等失信記錄。另外,原則上結合行業貫標工作,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予以優先:

(1)在本市(或本行業)具有較強影響力;

(2)擁有自主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管理基礎,有實施品牌戰略的意愿;

(3)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質量信譽;

(4)產品質量穩定,具有自主創新能力;

(5)已經建立質量、環境、安全等管理體系并有效運行,或按照有關體系實施經營管理。

二、按照自愿參與的原則,企業可于9月30日前登錄www.brandshanghai.org.cn“上海市品牌培育平臺”完成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填報。歷年已填報企業可進行信息更新并繼續參與。

三、本市2022年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進度計劃如下:

12月底完成動員宣貫、資質審核,推動企業品牌培育管理體系導入實施,開展企業有效運行和成熟度等級評估等;2023年4月底完成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的評審認定。

四、市經濟信息化委作為本市品牌建設工作牽頭部門,著力推進全市各行各業品牌培育工作。各區經委(商務委)、信息委、各行業協會、各大集團以及各類產業園區,應積極推動本地區、本行業、本集團、本園區的品牌培育和品牌建設工作,組織企業參加品牌培育管理體系貫標、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以及品牌各類人才培訓,總結和提煉品牌案例,開展示范交流活動。

五、歷年已填報企業,應按照上海市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培育工作要求,繼續推進品牌培育體系有效運行,積極參與本年度品牌引領示范企業的培育及填報工作。歷年獲評品牌引領示范企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的,也應進一步結合行業貫標工作、深化品牌培育體系建設,提供可復制可借鑒的品牌建設經驗,以不斷完善和優化品牌建設能力,取得更大成效。

六、填報企業必須確保填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實事求是,不得虛假填報。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

本通知可通過市經濟信息化委門戶網站(www.sheitc.gov.cn)下載。

政策來源:上海經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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