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以及《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2022年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本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一)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根據《暫行辦法》規定,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須是創新型中小企業。鑒于今年《暫行辦法》首次實施,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企業向松江區經委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參照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要求),同時,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見附件1),并報送至松江區經委企業服務科。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松江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

2019年申報(復核)通過的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需于本次開展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企業向松江區經委企業服務科提交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復核紙質材料(參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要求,無需提交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是《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初次實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廣泛動員企業申報,形成規模優勢,加強政策研究,加快建立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體系,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復核)企業于11月28日前將《2022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加蓋公章)(附件1)(不含佐證材料)一式二份報送至松江區經委企業服務科(人民北路3456號2號樓801室)。

(三)2022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報系統將于11月中旬在服務云平臺開放(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來源:上海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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