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

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知識產權工作高質量發展,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會同上海市財政局修訂《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并于20221111日正式實施。根據《管理辦法》修訂內容,現就2022年度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扶持資金申請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與WIPO聯合認定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經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教育部聯合認定的第一批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和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備案的2021年度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

二、申請程序

符合條件的服務機構需填寫《上海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扶持資金申請表》,并與相關申請材料一并遞交市知識產權局。市知識產權局統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后,確定本年度扶持資金發放名單,并進行公示。

三、申請材料

1、上海市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扶持資金申請表;

2、國家知識產權局、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發布的認定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3、申請機構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蓋章復印件。

四、申請時間

1116日至1118日。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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