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行《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上海市推進“一網通辦”工作要點》(滬府辦發〔2019〕8號)有關精神,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簡化辦事手續,做好上海市知識產權創造扶持資助資金申請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應符合的條件:
1.專利資助申請人應為注冊或登記在本市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以及具有本市戶籍或長期居住證的個人。
2.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資助申請人應為注冊或登記在本市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
(二)專利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應符合的條件:
1.通過PCT途徑向國外申請并且經過有關專利審查機構實審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以下稱為PCT國際申請)。
2.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并獲得登記證明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三)一項PCT國際申請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有多個權利人的,資助申請人應為申請時第一申請人且符合上述規定。
(四)申請受理后的辦理期內,不再受理因權利人發生變動要求更改申請人的請求。
(五)按照有關規定已從市級財政或區級財政獲得相同或類似資助的,不得重復申請。
二、金額和資助內容
(一)PCT國際申請資助的金額和內容如下:
1.PCT國際申請以獲得專利授權而繳納給有關專利管理部門的注冊費、審查費等官方費用的50%予以資助,每件不超過2萬元,每項PCT國際申請資助不超過5個國家或地區。
“每項PCT國際申請”是指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同一件發明創造。“不超過5個國家或地區”是指申請創造扶持資助資金的,最多申報5個國家或地區的授權,對于由一個國際專利組織或國家進行實審而在其他相關國家生效的,也視同1個國家的授權。
2.費用以外幣支付的,按照匯出該費用之日國家規定的匯兌率折合成人民幣后結算。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資助的金額和內容如下:
1.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的實際發生費用予以資助,每件布圖設計不超過人民幣2500元。
2.申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的費用包括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登記費和代理機構的代理費。
三、申請資助期限
(一)PCT國際申請資助的申請期限為1年,從專利證書頒發日開始計算。
(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資助的申請期限為1年,從布圖設計頒證日開始計算。
四、申請資助提交材料
(一)材料說明
1.在線填寫申請表及相關申請內容。
2.PCT國際申請資助應于申請時上傳有關專利管理部門的注冊費、審查費等官方費用票據,實審通知書,PCT公布文本,國外專利證書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資助應于申請同時上傳官方費用票據,如委托代理機構的還需提供代理費相關票據。
4.申請時需簽署并提交承諾申明。
5.申請人應保管申請相關材料備查(保存期10年)。
(二)材料要求
本指南規定提交上傳的資助申請材料需提供PDF格式原件掃描件,字跡清楚不模糊。
五、資助流程
(一)申請流程
1.申請人在“上海一網通辦”登錄資助系統,在線填寫權利人以及相關信息并填報申請內容和金額,上傳申請材料。
2.市知識產權局在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進行預審,填報信息符合《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且材料完整無誤的,予以受理;填報信息符合《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但信息有誤的,或不符合《上海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不予受理。
3.市知識產權局受理申請后,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資助的審核決定。
4.因填報信息有誤致使審核未通過的,可在申請有效期限內重新提出申請。
5.市知識產權局對于經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名單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6.經市知識產權局公示后無異議的名單,將在一定周期內申報財政予以撥款。
(二)撥款失敗處理
市知識產權局定期對因填報資料錯誤而導致財政撥款失敗的名單進行公示,經公示一個月內仍未與市知識產權局聯系處理的,視為自動放棄此次申請。
六、其他事項
(一)誠信管理
市知識產權局將創造扶持資助資金申請工作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體系。申請人應當誠實守信,申請時需簽署承諾聲明。受委托代理專利申請的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應當誠實守信,嚴格遵守《專利代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專利代理行業規范并于申請時簽署承諾聲明。
(二)監督核查
對已申請資助的項目,市知識產權局抽取一定比例進行核查,申請人應當配合提供有關材料。
申請人如有非正常申請行為,或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停止辦理申請,對已撥付的資金限期收回,取消五年內申請資格,同時將其不良記錄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依法追究申請人的法律責任。
受委托的單位在代理專利申請或承擔相關項目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與申請人串通作弊的,停止辦理申請,同時將其不良記錄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依法追究該單位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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