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浦東新區企業研發機構認定管理辦法》(浦科經委規〔2019〕1號)關于復審的規定,2021年12月31日前經認定的浦東新區企業研發機構均參加2022年度企業研發機構復審。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審條件

復審企業研發機構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的企業。

2、上一年度企業營業收入達到2000萬元以上或從業人數100人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

3、經稅務部門核定的上一年度研發費加計扣除額達300萬元以上

二、復審時間

系統填報起始日期為2022年7月15日,受理截止日期為2022年8月1日

三、復審材料

申報項目進行電子申報,無須提交書面材料

1、電子文本提交

(1)申報單位訪問浦東新區財政科技投入專項綜合監督服務平臺(https://czkjzx.pudong.gov.cn),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進行項目申報;

(2)進入項目申報系統后,在線填寫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作為附件上傳,附件以PDF格式上傳并且方向保持正向一致且清晰可見。

2、附件材料

(1)《浦東新區企業研發機構復審申請表》;

(2)近期完稅證明;

(3)有效期內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4)提交經稅務部門確認的2021年度所得稅申報表;

(5)其他可以證明企業研發機構研發能力的材料。

政策來源:上海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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