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閔行區春申人才分類認定實施辦法》(閔委人〔2025〕1號)有關精神,現開展2026年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分類認定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一般應為閔行區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或培養、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創新精神、無違法失信行為的各類優秀人才。閔行區春申人才劃分為頂尖人才(A)、卓越人才(B1、B2)、杰出人才(C1、C2)、精英人才(D)、青年創新人才(E)等五個層次,以及學術類、技術類、管理類等三個類別。具體可登錄“春申i才”小程序—人才分類認定模塊查詢。
二、工作流程
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分類認定采用線上申報方式。
1.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核實情況后,登錄上海市“一網通辦”平臺完成相關信息填寫、確認及補充。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審核無誤后,人才本人簽字及單位蓋章后于系統內提交。
2.受理審核
各類人才的認定申請由相關單位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要求進行審核。
3.審議認定
經審核、公示、相關會議審議通過后的人才予以正式認定。在有效期內享受“春申人才計劃”相應的政策扶持和服務。
三、申報材料
1.《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分類認定申報表》(完成在線填報后申報表系統自動生成,電子簽字、簽章);
2.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3.最高學歷證書、最高學位證書(海外高校請一并上傳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提交認定時距離合同服務期結束原則上不少于3個月)以及個人近期社保繳納證明;屬創業人才的(上海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第一大股東),提供企業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5.符合《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人才分類認定標準》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佐證材料,如榮譽證書、獲獎證書、戶口簿等;
6.人才近期電子照片;
7.無犯罪記錄證明(可在隨申辦APP等線上申請或線下至派出所開具)
8.企業公示情況。
四、監督管理
(一)人員流動
經認定的人才在閔行區企事業單位間流動的,需重新進行人才認定。原申報單位應在發生上述變動后即時報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若因不及時反饋造成不良影響的,將暫停兩年受理該單位人才認定申報資格。
(二)退出機制
對違法違紀及其他應當取消人才認定資格的情形的,取消其春申人才認定及相關待遇,并不再受理其人才認定申請。
五、相關說明
1.本年度人才認定工作,對于認定標準中“近3年內”的表述限定為2023年1月1日(含)以后;對于認定標準中“應屆畢業大學生”的表述限定為2025年1月1日以后的畢業生。
2.對屬于“相當于上述層次的其他優秀人才”的認定工作,由區人才局牽頭,聯合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組織研究,提出審核意見。
3.人才認定須完成單位公示后再申報。
4.人才認定采取常態化受理。
來源:上海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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