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6年度(第一批)市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登錄金山企業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并報送至所屬鎮(園區)、相關單位。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各鎮(園區)、相關單位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本級審核,審核通過的向區級推薦。

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三、申報方式

(一)企業申報。企業申報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申報企業應在2026年1月5日至3月11日期間登錄服務云在線填寫、上傳2026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表(含佐證材料),于3月11日前將在線申請書和佐證材料(一式一份,淺藍色封面膠裝,需在封面用印并蓋騎縫章)打印并報送至所在鎮(園區)、相關單位,過期不予受理。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二)初審報送。請各鎮(園區)、相關單位按照通知要求,積極組織本轄區符合條件的優質中小企業申報,并根據申報條件做好審核推薦工作,于3月18日下班前將加蓋好各鎮(園區)、相關單位公章的匯總表和推薦函以及企業提交的自評表、佐證材料)送至區經委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過期不予受理。各鎮(園區)、相關單位應及時登錄服務云平臺同步完成線上審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鎮(園區)、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各鎮(園區)、相關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條件標準,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質量。

(三)對符合簡單更名要求的優質中小企業(包括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請各鎮(園區)、相關單位參照《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開展簡單更名審核工作,并及時報送更名申請材料。

來源:上海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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