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專項獎勵工作計劃,現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專項獎勵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業入圍條件

企業取得獎勵資格,需滿足以下所有必要條件,同時滿足可選條件中的任意1項。

(一)必要條件

1.屬于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軟件、高端裝備、航空航天、先進材料、新能源等8個重點產業領域,其主營業務涵蓋相關領域的關鍵環節。

2.注冊時間不晚于2024年1月1日,且信用記錄良好。

3.2024年12月在冊員工規模不低于20人。

(二)可選條件

4.生產制造關鍵環節企業(統計類別屬于工業領域),其2024年度產值不低于5億元,且產值規模較2023年度保持增長。

5.其他關鍵環節企業(統計類別在工業以外),其2024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億元,且主營業務收入規模較2023年度保持增長。

6.在2024年度,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含技術改造投資)實際落地金額不低于1億元。

7.在2024年度,獲評(含復評)國家鼓勵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和軟件企業、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等。

8.企業承擔的市級以上重點項目(任務)在2024年度通過驗收,且2024年度研發投入規模超過3000萬元、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9.2022-2024年度均有研發投入,投入規模年均不低于1000萬元、年均增長不低于5%;2024年度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2022-2024年度通過自主研發取得知識產權授權數不低于3項。

上述4-9項可選條件中,涉及資金規模和增長(增幅)的相關條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人才入圍條件

符合入圍條件的企業,可自主推薦獎勵對象。獎勵對象需滿足以下所有必要條件,同時滿足可選條件中的任意1項。

(一)必要條件

1.擬獎勵對象在上海市依法納稅、信用記錄良好,且未享受過2024年度上海市其他同類人才政策。

2.2025年10月(含)前已離職的員工,不得納入獎勵范圍。

3.研發技術人員、生產崗位核心骨干占本單位獎勵人數比例不低于80%。

4.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以2024年1月1日為基準,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占比不低于50%。

(二)可選條件

5.截至2024年12月31日,獎勵對象取得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獎勵對象取得高級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持有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7.在2024年度,獎勵對象源自所在企業的工資薪金總額超過30萬元。

8.在2024年度,獎勵對象源自所在企業的工資薪金總額,超過該企業當年度員工平均工資薪金的1.5倍。

三、獎勵人數及金額

(一)獎勵人數

1.軟件、高端裝備、航空航天、先進材料、新能源等領域企業,可獎勵人數一般不超過2024年12月本單位在冊員工數的3%,且不超過20人;按照上述比例測算獎勵人數少于5人的,可推薦5人。

2.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等領域企業,可獎勵人數一般不超過2024年12月本單位在冊員工數的5%,且不超過30人;按照上述比例測算獎勵人數少于5人的,可推薦5人。

(二)獎勵金額

獎勵金額根據人才工資薪金水平,按照一定規則計發;自2021年度以來,單人享受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專項獎勵金額累計超過150萬元部分不再計發。

四、獎勵實施方式

2024年度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專項獎勵工作,對于企業入圍條件試點“免申即享”。

(一)實施路徑

企業可登錄(“一網通辦”),在“隨申兌”專欄“產業人才專項獎勵”專題,通過“法人一證通”注冊并確認享受政策。

(二)確認方式

企業資質“免申”基于公共數據,獎勵系統按照匹配結果設置填報項目。

1.公共數據匹配的企業,無需提供資質申報材料。企業按要求備案本單位基本情況、提交本單位獎勵方案,即確認享受本政策。

2.公共數據未能匹配、但自評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在系統中上傳必要證明材料,同時備案本單位基本情況、提交本單位獎勵方案,即確認享受政策。

(三)確認時間

自2025年11月12日上午12時起,至2025年11月25日上午12時止,逾期未確認的企業,視作放棄享受政策。

五、其他

(一)注冊辦公于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的企業,按照臨港新片區相關人才政策執行,不享受本政策。

(二)企業獎勵資質,以最終審核結果為準,審核結果可在獎勵系統中查詢。

(三)《上海市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專項獎勵實施辦法》另行發布,屆時可在“一網通辦”平臺查閱。

來源:上海經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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