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23〕117號)、《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實施指南》、《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方案》(浦府辦〔2024〕4號)、《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資金管理辦法》(浦科經委〔2024〕28號)等相關文件,我委組織實施2025年度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公共服務平臺)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數字化改造綜合服務商。

二、申報渠道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在線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三、支持方向

支持申報單位開展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公共服務平臺運營服務,支撐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城市試點工作。平臺運營主要構建業務管理、服務運營等能力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自評測、數字化診斷、數字化改造等服務,支撐政府有效管控城市試點工作進度,形成一站式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支撐。

平臺運營內容主要包括:試點企業管理,服務商管理,數字化診斷全過程管理,“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管理,企業數字化改造問題、需求和場景清單完善,一企一檔建立,項目驗收過程服務,知識庫內容管理,城市試點工作信息報送,用戶服務等。

對承擔公共服務平臺運營的單位,按不超過總投入5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費用補貼。

四、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具備在浦東新區開展公共服務平臺運營的穩定服務團隊和專業服務能力。

2.申報單位具備開展國家、上海市、浦東新區等數字化轉型相關政策研究、解讀和宣貫等服務能力。

3.申報單位具有地方政府數字化功能性服務經驗。

4.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能力,熟悉細分行業數字化轉型需求。

5.申報單位具有國家或上海市數字化領域平臺建設案例。

五、申報方式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方式,申報單位需登錄“浦易達”浦東新區惠企政策服務平臺在線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網上申報的受理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10日17時,建議盡早提交,過期不予受理。

六、申報材料

1.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公共服務平臺申報表;

2.浦東新區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公共服務平臺運營方案;

3.營業執照;

4.上一年度審計報告;

5.資質榮譽、知識產權、標準等佐證材料;

6.承諾書;

來源:上海浦東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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