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強臨港新片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臨港新片區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支持知識產權發展的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4〕104號),結合臨港新片區實際,編制本年度申報指南。

一、資助對象

符合臨港新片區特殊經濟功能區定位和發展方向,且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員工。

二、資助項目

1、國際專利獎、國家和市級獎項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獲得國際專利獎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國內發明專利,金獎一次性獎勵50萬元,銀獎一次性獎勵20萬元,優秀獎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獲得中國商標獎金獎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

對獲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創新獎(創造、保護、運用)的項目,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辦理流程

本項目獎項為“免申即享”,采用“一鍵確認,免于填報”方式。各獎項結果公開后,相關單位即可進行網上確認。

2、國際專利獎、國家和市級獎項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通過PCT專利申請途徑獲得授權的國外發明專利授權,給予官費的50%且每項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資助;對同一專利享受優先權的授權專利資助不超過5個國家或地區;·對2024年以來通過其他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審查通道申請獲得國外授權的知識產權,給予官費的50%且每項最高不超過2萬元的資助。

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必須是專利第一專利權人,且請求書上申請人地址(證書上權利人地址)在臨港新片區。

申報材料

知識產權授權公告文本扉頁以及中文翻譯件;產生的官費、年費的相應發票憑證和合同;獲得市級資助審批資料;

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3、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對企業通過質押專利或商標獲得商業銀行貸款的,2024年以來完成還本付息的,首次貸款的,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50%予以財政資助;

非首次貸款,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40%予以財政資助;同一單位每年資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只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組合貸款中無法計算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金額的,不予資助。

申報材料

知識產權質押登記通知書、法律狀態等相關文件復印件;銀行出具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合同;已完成還本付息的證明文件;委托銀行代理申報的須出具蓋有企業公章的委托書;企業信用報告;

(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

4、知識產權保險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對2024年以來購買知識產權保險的企業,可按實際支付保費金額的50%資助,同一單位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申報材料

投保知識產權權利證書復印件;

知識產權保險保單復印件;

保險費用憑證復印件;

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其他證明材料。

5、試點示范單位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2年以來復核期滿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萬元、10萬元支持。對2024年新認定或驗收通過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參照市級扶持資金規模予以不超過1:1配套支持。

申報材料

復核期滿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資助項目證明文件;項目期內知識產權工作經費使用情況;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2024年新認定或2022年立項并驗收通過的上海市專利工作試點示范單位需提交認定或驗收通過的證明文件復印件或政府批文復印件;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撥付資金證明;項目期內知識產權工作經費使用情況;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

6、國內維權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對2024年以來開展國內知識產權維權并應對成功的單位,按實際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鑒定費、檢索評價費等合理費用,去除臨港新片區維權互助基金資助和保險賠付的剩余部分給予資助,資助最高不超過實際成本的50%,同一單位資助總額不超過20萬元。

申報材料

生效判決復印件;

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鑒定費、檢索評價費相關合同和發票復印件;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

7、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在臨港新片區內開展公益性糾紛調解工作,并成功結案數滿20件的,資助10萬元。

申報要求

調解案件雙方當事人必須有一方為住所在臨港新片區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

申報材料

正式調解書以及委托機構蓋章認可的結案證明材料;

營業執照等法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其他證明材料。

8、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通過《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GB/T 29490-2023)的單位、通過《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 56005)》分級認證的單位、通過上述任何一個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并被認定為區級以上商業秘密保護試點的單位,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

申報要求

證書應為有效狀態,認證地址應包括臨港新片區地址。

申報材料

《企業知識產權合規管理體系要求》或《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ISO56005)》等認證證書;

被認定為區級以上商業秘密保護試點單位的證明材料;

認證費用發票、銀行轉賬憑證等證明材料;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

9、重點服務機構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

對2024年以來在臨港新片區落戶的知識產權國際組織、專業服務機構以及新設的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機構、實訓基地,經初步評定,給子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

申報要求

屬于在國外依法登記注冊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且機構成立5年以上(含5年);·申報單位具有專業的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專利代理師、律師,其中國外機構不少于50名(含50名)、國內機構不少于30名(含30名);

上年度具有知識產權運營、專利無效、專利復審等業務成功案例10項以上(含10項);或上年度代理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結案數量達20件以上(含20件);或已為至少2家(含2家)世界500強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業務服務;·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經營實體或在滿足國家相關規定的條件下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設立時間超過6個月;國外機構應與其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的經營實體或分公司或子公司聯合申報此項目;

在臨港新片區常駐的知識產權專業工作人員不少于5名(含5名)。

申報材料

知識產權國內外機構及在臨港新片區內機構的人員清單及相關資格材料;(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機構、實訓基地設立文件及其相關資質認定文件,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清單及證明材料;

知識產權業務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運營合同、訴訟判決文書、調解文書、無效復審決定、知識產權服務合同。

10、知識產權人才資助

資助形式及額度圉對2024年以來申報單位引進、聘用員工在支持期間取得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的給予不超過10萬元資助;對申報單位引進、聘用員工在支持期間取得專利代理師資格的給予不超過5萬元資助。

申報材料

高級知識產權師或專利管理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印件;

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

員工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取得資質員工的半年以上社保證明;

聘任證明;

企業營業執照等其他證明材料。

注意事項

申報單位應對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市級試點示范單位在同一年度除國家級獎項外,與其他項目資助不重復享受。

三、申報時間和方式

本次申報受理時間為2025年10月17日 11月3日。

申報單位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選擇“辦事匯”下屬“專項補貼”子模塊,點擊“臨港新片區財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系統”進行項目申報

申報材料需提交紙質材料,紙質材料應與線上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且每份需加蓋公章。

來源:上海臨港新片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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