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5年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奉賢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注:專精特新認定標準

(一)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 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發費不低于100 萬元,且>3%。

(三)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 萬元以上,或近 2 年內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到 2000萬。

二、組織實施

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評價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經區縣初審通過后,在線導出并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復核)表》,并報送至屬地。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三、工作要求

(一)時間要求: 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第四批申報的企業請于11月17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經區縣初審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2份(加蓋公章,無需其他佐證材料),并于11月17日前報送至屬地。

申請表的紙質材料左側用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說明處蓋公章,真實性說明處法人簽字)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2022年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于11月17日前進行復核。

2022年(第二批)公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在今年第四批申請復核。

(二)經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如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有簡單更名需求的,可于11月17日前 ,向奉賢區經委企業服務中心提出簡單更名申請,填寫《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須簽章齊全。

來源:上海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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