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東新區(qū)促進重點優(yōu)勢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若干政策措施》(浦府規(guī)〔2022〕5號),我委組織實施2025年度浦東新區(qū)促進集成電路和新一代通信產業(yè)高質量發(fā)展專項(第二批)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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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為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qū),經營狀態(tài)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的企業(yè)。專題4為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做好2024年享受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yè)或項目、軟件企業(yè)清單制定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發(fā)改高技〔2024〕351號文件的集成電路企業(yè)。企業(yè)應在生產經營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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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報渠道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需登錄“浦易達”浦東新區(qū)惠企政策服務平臺,在線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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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條件

專題4、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集成電路

(1)在首輪流片后兩年內實現銷售;銷售發(fā)票開票時間須為2024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2)擁有產品的布圖登記證書或與之相關的發(fā)明專利。

注:同一項目、產品已經獲得國家、上海市和區(qū)級其他財政資金資助的,不再予以支持;根據項目情況,擇優(yōu)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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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報方式

1、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進行,申報單位可登陸“浦易達”浦東新區(qū)惠企政策服務平臺(平臺網址:https://pyd.pudong.gov.cn),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平臺進行在線申報,并按要求提交相關附件材料。網上申報的受理時間為2025年7月14日10時至2025年7月28日16時。2025年7月28日16時起系統關閉,不再受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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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報材料

網上填報,上傳材料均需原件掃描件(見“附件1-2”)。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10M,可提交多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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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聯系方式

1、浦東新區(qū)科經委業(yè)務咨詢:周老師68811097/張老師 28282736

2、技術支持電話:2023108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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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專題4、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集成電路申報材料

附件2:政策受理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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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5年7月14日

附件1

專題4、GZL-C04 支持首次示范推廣應用—集成

電路申報材料

(一)《2025年度浦東新區(qū)集成電路產業(yè)首次示范推廣應用專項申請表》(見“附件4.1”);

(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yè)提供第三方評估證明或企業(yè)自評報告(評估報告需包括2021年第9號公告或發(fā)改高技〔2024351號文附件中的相關留存?zhèn)洳橘Y料);

(三)企業(yè)提供有關產品符合實現功能或性能重大突破的相關產品的證明文件,包括第三方測試報告、用戶報告及其他證明材料等;

(四)企業(yè)提供的產品需獲得相關自主知識產權;

(五)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包括審計報告正文(需有會計師事務所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報表附注;

(六)相關產品銷售合同、財務憑證、發(fā)票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

(七)首輪流片的工程流片合同、財務憑證、發(fā)票以及相對應的布圖登記證書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

(八)首次示范推廣應用情況說明(產品市場背景、產品功能性能描述、技術來源、技術水平、產品主要競爭對手情況等)(見“附件4.2”);

(九)申請本資助的項目產品未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承諾書及公司近兩年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所有項目情況說明(見“附件4.3、附件4.4”);

(十)申報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十一)其他需要補充的相關材料。

政策來源:上海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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