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助推嘉定區現代化新型城市建設,根據《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實施辦法》(嘉市監規〔2024〕3號),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開展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扶持項目(2025年第二批)申報工作。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扶持對象

本辦法適用于依法在嘉定區設立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營狀態正常,且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扶持內容及標準

(一)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

1.對符合本區產業導向的知識產權(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許可、轉讓,且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登記的,依申請,給予實際許可、轉讓費2%的資助,同一單位年度資助不超過10萬元。

【扶持條件】

轉讓、許可的合同的簽訂時間為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且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登記。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許可、轉讓合同復印件;

(4)許可、轉讓實際發生費用已到賬及發票復印件;

(5)發生許可、轉讓的知識產權清單,及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登記的證明文件(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證明》或《著錄項目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

(6)許可、轉讓的市場主體間無關聯承諾書。

2.對開展專利產品備案并首次被認定為專利密集型產品的,每件給予資助1萬元,同一單位年度資助不超過5萬元。

【扶持條件】

(1)首次獲得2024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

(2)凡是按照有關規定已從市級財政或區級財政獲得相同或類似資助的,不得重復申請。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專利產品備案證明》及首次獲得2024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的證明文件;

(二)推進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

3.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的,依申請,給予不超過首個認證周期實際發生認證費用總額且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

【扶持條件】

(1)“初次認證、監督審核(年審)至再認證”的首個認證周期,時間須在2023年7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

(2)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在申請資助時必須在“有效”狀態。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4)首個認證周期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合同復印件、及發生認證費用的發票復印件等證明材料(不包括貫標輔導、咨詢等服務費用)。

(三)優化知識產權金融服務

4.依申請,對以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獲得金融機構貸款的企業,按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的利息補貼(以銀行結息憑證為準,按實際支出貸款利息的50%予以財政補助),同一企業年度資助不超過20萬元。

【扶持條件】

(1)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完成的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質押融資,完成時間以正常還本付息日為準,且必須已經完全還本付息;

(2)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必須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質押登記,質押登記應在合理期限內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通知書上的地址需在嘉定區;

(3)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合同中需體現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部分的貸款金額,按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貸款部分享受利息補貼。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已還本付息憑證的復印件;

(4)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商標專用權質權登記證的復印件;

(5)與銀行簽訂的知識產權質押合同、借款合同的復印件;如以組合貸款方式進行融資的,有關合同中沒有明確以知識產權質押獲得融資金額的,金融機構應當予以補充說明;

(6)涉及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5.依申請,對購買知識產權保險(專利保險、商標保險)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保費金額的50%給予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資助不超過5萬元。

【扶持條件】

知識產權保險合同的生效日期須在2023年7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且已經付清保費。

【申報資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與保險公司簽訂的知識產權保險合同(包括專利保險和商標保險);

(4)知識產權保險費的發票、支付保險費的相關轉賬憑證的復印件;

(5)投保所涉及的知識產權的證明文件。

(四)加強知識產權維權保護

6.對納入市、區兩級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的企業或者具有高價值專利的企業,通過法律手段依法維護知識產權(專利、商標)并成功的,依申請,對其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司法鑒定費、證據保全費、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調解法律服務費等)給予50%的資助,同一企業年度資助不超過10萬元。

【扶持條件】

知識產權維權保護的完成時間須在2023年7月15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行政機關作出最終行政決定;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最終判(裁)定勝訴;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達成協議并執行的時間為準,且維權成功的。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維權事由、進展等情況說明;

(4)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或經司法確認的調解書等材料;

(5)維權成本支出費用清單及發票等憑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司法鑒定費、證據保全費、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調解法律服務費等合理支出費用);

(6)法律服務合同等證明材料;

(7)維權所涉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

7.涉及知識產權海外維權和侵權糾紛應對的,維權應對取得成功的,同一企業年度資助不超過15萬元。

【扶持條件】

知識產權海外維權保護的完成時間須在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判決文書、仲裁裁決、調解協議及其執行的時間為準,且維權成功的。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知識產權維權事由、進展等情況說明;

(4)判決文書、仲裁裁決、調解協議及其執行等材料;

(5)維權成本支出費用清單及發票等憑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司法鑒定費、證據保全費、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調解法律服務費等合理支出費用);

(6)法律服務合同等證明材料;

(7)維權所涉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

(五)支持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機構建設

8.依法在本區設立的專利服務機構,符合相關條件且經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審核后,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萬元的資助。

【扶持條件】

專利服務機構的開展服務的時間須在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復印件;

(4)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對區級知識產權工作具有推動作用,如承擔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等;

(5)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主營業務開展情況及主營業務收入;代理服務數量、服務合同、發票以及工作成效、典型案例、經費投入等說明材料。

(六)支持知識產權人才培養

9.對新取得上海市知識產權工作者或初級知識產權師、中級知識產權師資格證書的,分別給予1000元/人、5000元/人的資助;對新取得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的,給予1萬元/人的資助;在職且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同一人同一職稱只資助一次,同一申請主體每年資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

【扶持條件】

申請資助的人才需為申請主體的在職員工且連續工作一年以上,且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須在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6月30日,含上海市知識產權工作者或初級知識產權師、中級知識產權師、高級知識產權師、專利代理師。

【申報材料】

(1)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見附件);

(2)主體資格身份證明;

(3)取得的資格證書及獲證人的身份證明;

(4)知識產權人才在職且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社保記錄證明。

三、申請流程

(一)申報單位填報《嘉定區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政策項目申報表(2025年)》,并準備好所對應申請材料,至所在街鎮或管委會進行意見征詢(需在2025年8月15日前送至街鎮審核),待街鎮或管委會同意并蓋章后,將上述申報材料報送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和初審,如材料不完整,當場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三)在初審基礎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申報材料開展審核,并確認扶持資助金額。

(四)對審核通過單位的信用信息進行征詢,其中對近三年存在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五)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研究確定后,在門戶網站和“嘉定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

(六)經公示無異議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確定扶持資助名單,提供專項資金扶持。

四、受理時間

2025年7月30日(周三)至2025年8月28日(周四)。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28日(周四),逾期未提交紙質材料的,將視為自主放棄扶持資金。

(二)所有申報材料均需加蓋公章、騎縫章,并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其中,電子版(PDF形式,加蓋單位公章)發送至jdzscqj304@163.com。

(三)申報表需經街鎮、管委會同意,并由屬地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管委會蓋章,不得由其內設部門加蓋部門公章。

(四)對于存在串通套利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扶持資金等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將被列入知識產權信用懲戒名單,并取消扶持資格,已撥付的將追回扶持資金。

(五)材料申報期間,請申請人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及時就申報材料中的問題進行溝通。

(六)受理地址:嘉定區迎園路955號515室;受理時間: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8日期間的工作日;聯系人:李素赫、辛美華,聯系電話:021-59992909,021-59999057,021-59999103。

上海市嘉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2025年7月30日 ?

政策來源:上海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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