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松江區關于加快長三角 G60科創走廊策源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23〕1號)等文件精神,加強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聚焦重要功能保障、產業鏈強鏈補鏈等領域,鼓勵和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改造,鞏固提升實體經濟能級,加快松江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從即日起開展 2025年第二批松江區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申報企業治理結構完善,財務制度健全,經營過程中無違法違規行為;
3、符合本區產業政策和規劃,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4、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原則上不含稅);
5、項目仍處于建設階段,并已納入工業固定資產統計;
6、已具備建設條件,立項、資金、規劃、土地、備案、環保等方面的手續基本落實。(備案請在 “上海一網通辦”→“市發展改革委”→“其他類別”中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外商投資項目備案或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進行辦理);
7、申報企業需在國家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www.c3mep.cn)上如實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獲得區級以上智能工廠相關榮譽的企業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2、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項目(以平臺申報記錄為準)。
登陸“上海一網通辦”的“松江區產業發展資金服務平臺”( 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申報項目信息及其他材料(申報通知請在該平臺的“制造業企業”分類中查看)
3、區經委收到企業的申報材料后進行初步審核,對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內容的,將予以退回或要求申報企業在限定時間內補齊。
4、各鎮、街道、經開區(綜保區)負責項目的推薦,并在區經委初審完成后2周內提交初審意見表。
5、初審合格并獲屬地推薦的項目,由區經委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提交區政府批準。
1、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信息表(在線填寫);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或核準文件(申報時填寫的項目建設起止時間需與備案或核準文件上時間一致);
4、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件1);
5、項目環評審批意見,如根據環保政策無須環評的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6、企業承諾無重大的違法違規行為、所報資料及數據真實性承諾書及未獲得本市或本區其他專項支持說明(蓋企業公章, 見附件2);
7、企業信用報告(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下載);
8、近三年審計報告和經濟貢獻證明;
9、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不涉及新增土地的項目單位提供房地產權證;非自有房產的提供租房證明);
10、項目的資金來源證明,單位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協議、企業的銀行存款證明;
11、項目開工進度證明材料,項目已投入資金的匯總表及清單(注明發票時間、發票號或者合同);
12、設備清單;
13、國家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或診斷等相關證明材料;
14、申報項目已納入工業固定資產證明材料(工固納統表/206表);
15、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申報街鎮(園區)意見書(由屬地出具)。
為貫徹落實《松江區關于加快長三角 G60科創走廊策源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23〕1號)等文件精神,加強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聚焦重要功能保障、產業鏈強鏈補鏈等領域,鼓勵和支持工業企業開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改造,鞏固提升實體經濟能級,加快松江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從即日起開展 2025年第二批松江區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工商、稅務依法在本區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2、申報企業治理結構完善,財務制度健全,經營過程中無違法違規行為;
3、符合本區產業政策和規劃,具有較好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4、固定資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原則上不含稅);
5、項目仍處于建設階段,并已納入工業固定資產統計;
6、已具備建設條件,立項、資金、規劃、土地、備案、環保等方面的手續基本落實。(備案請在 “上海一網通辦”→“市發展改革委”→“其他類別”中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擇外商投資項目備案或內資企業投資項目備案進行辦理);
7、申報企業需在國家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www.c3mep.cn)上如實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獲得區級以上智能工廠相關榮譽的企業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二、申報審核程序
1、申報時間:即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2、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照申報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報項目(以平臺申報記錄為準)。
登陸“上海一網通辦”的“松江區產業發展資金服務平臺”( 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申報項目信息及其他材料(申報通知請在該平臺的“制造業企業”分類中查看)
3、區經委收到企業的申報材料后進行初步審核,對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關內容的,將予以退回或要求申報企業在限定時間內補齊。
4、各鎮、街道、經開區(綜保區)負責項目的推薦,并在區經委初審完成后2周內提交初審意見表。
5、初審合格并獲屬地推薦的項目,由區經委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提交區政府批準。
三、需要提交的申報材料
項目申報單位按規定編制申報材料,所有在系統內上報的材料均需為電子版(電子文檔或掃描文檔2-14項),并按材料類型備注附件名稱后分別上傳申報系統。1、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信息表(在線填寫);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備案或核準文件(申報時填寫的項目建設起止時間需與備案或核準文件上時間一致);
4、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附件1);
5、項目環評審批意見,如根據環保政策無須環評的提交相關情況說明;
6、企業承諾無重大的違法違規行為、所報資料及數據真實性承諾書及未獲得本市或本區其他專項支持說明(蓋企業公章, 見附件2);
7、企業信用報告(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下載);
8、近三年審計報告和經濟貢獻證明;
9、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不涉及新增土地的項目單位提供房地產權證;非自有房產的提供租房證明);
10、項目的資金來源證明,單位與有關金融機構簽訂的貸款協議、企業的銀行存款證明;
11、項目開工進度證明材料,項目已投入資金的匯總表及清單(注明發票時間、發票號或者合同);
12、設備清單;
13、國家智能制造評估評價公共服務平臺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或診斷等相關證明材料;
14、申報項目已納入工業固定資產證明材料(工固納統表/206表);
15、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申報街鎮(園區)意見書(由屬地出具)。
四、聯系方式
松江區經濟委員會產業投資科,聯系人:何老師 張老師
來源:松江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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