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崇明區知識產權發展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崇市監規〔2024〕1號),崇明區知識產權發展扶持資金項目申報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在崇明注冊納稅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民非組織等,以及登記在崇明的事業單位。在申請年度內不存在司法及行政負面信用記錄。
二、申報程序
各單位需及時告知所轄企業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進行審核,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對象予以撥付扶持資金。
三、材料要求
1.《申請表》1份;
2.《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1份;
3.《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4.法定代表人和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加蓋公章);
5.證明材料
(1)國際專利資助:國際專利證書、官方費用憑證。
(2)專利試點、示范企業(園區):相關證明文件。
(3)知識產權標準化建設:認證證書。
(4)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出質的專利權、商標權證書以及合法有效的相關證明;專利權、商標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借款合同;已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相應利息的證明材料(能夠獨立體現實際支付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貸款利息):
(5)其他項目按照實際情況提供相關印證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1份),時間范圍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印證材料以落款時間進行確認。
四、報送時間和材料送達要求申報方式
請申報單位于2025年7月1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至郵箱,電子版經審核通過后將紙質材料郵寄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科(崇明區城橋鎮東門路388號南樓407室)。逾期將視作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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